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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气: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2-03-3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2021 年,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内控建设及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和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依规独立行使职
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监事会工作回顾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7 次,经过认真讨论、审慎
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届次                时间                      会议议案名称

                                                1.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的议案;

                                                2.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1      九届二十一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29 日
                                                3.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
                                                 5.公司《2020 年度报告》的议案;

                                                 6.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7.《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

                                                 报告(未经审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      九届二十二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28 日
                                                 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A 股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审议通过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      九届二十三次会议   2021 年 5 月 27 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4       十届一次会议      2021 年 6 月 30 日
                                                 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的议案;
 5       十届二次会议      2021 年 8 月 26 日
                                                 2.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

                                                 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三季度财务报

                                                 告(未经审计)》的议案;
 6       十届三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关于公司《2021 年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7       十届四次会议      2021 年 12 月 8 日 1.关于调整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

-2-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3.关于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 2022-2024 年日常持续关联

                                    交易的议案;
                                    5.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上限金额的议案。



       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议事程序、会议决议以
及决议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能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以上议案经全体监事全票通过。
   (二)顺利完成第十届监事会换届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出第十届监事会成
员。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3-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会 2 次,列席董事会
现场会议 7 次,监事会主席列席了公司总裁办公会,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
决议,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听取公司财务情况的汇报,对公司财
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认
为公司关联交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信息披露
充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
    4.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
报告》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
及《内控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能够得到有效执
行,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监事会对《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相关分
红意见的说明,认为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6.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调整、回购注销以及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
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二、2022 年监事会工作方向

                                                    -5-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一是
定期组织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会议,加强
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二是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
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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