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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气:关于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2-03-31  

                          关于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评估报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查验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 年度利润表
和现金流量表,对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 1988 年 6 月 2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
【1988】291 号批准设立,并核发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于 1988 年 8 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成
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201803424M)。现为中国财
务公司协会监事单位,四川省金融学会理事、副会长单位。
    财务公司现有注册资本 20.95 亿元,法定代表人白勇,
股东单位 2 家,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东方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5%。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
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
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
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
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含股票投资类有价证券投资;
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远期结售汇(基础类);
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设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为主
体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职责明确。股东会以年度股东
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形式审议批准财务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
积极把握财务公司重要决策事项,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经营层按照董事会决策目标和方向,具体负责经营的执行。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化决策分析意见。
       经营层下设业务审核委员会、价格审核委员会和信息安
全管理委员会。财务公司内设党政办公室/纪律检查部、公
司业务部、外汇业务部、营业部、创新投资部、计划财务部、
风险合规(法务)部、稽核部、信息技术部共 10 个职能部
门。
    (二)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财务公司建立了以“三道防线”为核心的内控责任体系,
明确了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目标、原则、基本流程,各部
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
部门职责的合理设定,协同开展风险识别、评估与监测,有
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形成了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对财务公司整体风险状况进
行分析和评估。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其的功能定位要求,以加强资金
集中管理为目的,为成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业务和服
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
了《资金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
管理办法》等制度,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提高了资
金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
       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的操作流程及审批流程均已实现线
上化,且系统审批流程与制度规定完全一致。保障了成员单
位资金结算的安全、快捷。
       部门职责和岗位设置方面,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部门职
责和岗位设置合理,各岗位各司其职,岗位间严格执行不相
容岗位相分离原则,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信贷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用等级评定、综合授信等管理制度,
各项信贷业务均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和审、贷、放分
离程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监管要求及集团总体发展战略,
贷前调查详实充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业务申请审
批、业务决策;定期对信贷项目进行贷后总结、评价,贷后
管理到位;相关风险控制点工作开展到位,能够有效控制风
险。
    3.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遵循“制度先行、业务跟进”的原则开展各项
业务。以适应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建立了《有价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债券投资管理办法》、《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等投资业务制度,上述制度涵盖投资业务的各个环节,对各
类产品投资原则、职责分工、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
理以及投后管理均进行规定,满足投资业务风险管理要求和
业务发展需要。在投资业务开展过程中,财务公司建立严格
的产品风险等级分类,制定投资额度限制和年度投资计划,
从投资立项、投资决策、投资实施、投资总结等环节进行全
面遵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规章严格执行。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董事会负责
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并对其适当性和有效
性负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
事会授权对稽核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董事会和高级
管理层为稽核部独立、客观开展稽核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财务公司每年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聚焦公
司内控制度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内控覆盖领域和流程
的全面性和充分性开展审计评价。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信息科技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
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开发实施管理办法》、《信息系统
运维管理办法》等制度,涵盖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监控
等环节。财务公司应用的金融服务系统的软件系统设计,参
照《GB8567-88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等相关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所有已上线的模块将生产经营管
理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和处理规则嵌入系统程序,已设置
操作日志功能,确保操作的可审计性。建立了数据备份机制,
每日对数据库数据进行备份,并将数据同步传输到同城灾备
机房和异地灾备机房。
    (四)内部控制整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控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内部

控制的目标。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

理办法、制度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

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

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在投资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

内控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不
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整体内部控制有效。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429.82 亿
元,其中存放同业 140.76 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0.57
亿元;负债总额 395.42 亿元,其中各项存款 385.74 亿元。
2021 年 1-12 月,财务公司实现净利润 2.62 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
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
管理。
    2021 年,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
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未受到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
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监管指标
    2021 年末,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监管指标表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指标名称                                 监控标准值
                       (%)       (%)
    资本充足率         16.01        19.09       ≥10%

 自有固定资产比率      0.09         0.09        ≤20%

     投资比率          60.07        55.71       ≤70%
   拆入资金比率          0          0.45       ≤100%
     担保比例          3.15         2.34       ≤100%

    四、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
上分析与判断,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2021 年,财务公司未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
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
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2021 年,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收到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五)2021 年,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
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
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