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 2021 年 度公司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马永强、刘登清、黄峰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