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5-28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我们对《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续聘年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议。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其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
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刘登清、黄峰、马永强
202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