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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气:关于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2-08-31  

                             关于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评估报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查验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1-6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对
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
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 1988 年 6 月 2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
〔1988〕291 号批准设立,并核发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于 1988 年 8 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成立(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510000201803424M)。现为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监
事单位,四川省金融学会理事、副会长单位。
    财务公司现有注册资本 20.95 亿元,股东单位 2 家,中国东
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5%。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
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1—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
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含
股票投资类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
远期结售汇(基础类);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设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为主体的
“三会一层”治理架构,职责明确。股东会以年度股东会和临时
股东会的形式审议批准财务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积极把握财务
公司重要决策事项,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经营层按照董事
会决策目标和方向,具体负责经营的执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
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化决
策分析意见。
    经营层下设业务审核委员会、价格审核委员会和信息安全管
理委员会。财务公司内设党政办公室、纪律检查部、公司业务部、
外汇业务部、营业部、创新投资部、计划财务部、风险合规(法
务)部、稽核部、信息技术部共 10 个职能部门。
    (二)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2—
    财务公司建立了以“三道防线”为核心的内控责任体系,明
确了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目标、原则、基本流程,各部门间、
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职责的
合理设定,协同开展风险识别、评估与监测,有效提升风险防控
能力。形成了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
机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对财务公司整体风险状况进行分
析和评估。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及东
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其的功能定位要求,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
为目的,为成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业务和服务。根据国家
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
《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制度,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提高了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
    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的操作流程及审批流程均已实现线上化,
且系统审批流程与制度规定完全一致。保障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
的安全、快捷。




                                                   —3—
    部门职责和岗位设置方面,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部门职责和
岗位设置合理,各岗位各司其职,岗位间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
分离原则,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信贷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用等级评定、综合授信等管理制度,各项
信贷业务均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和审、贷分离程序,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监管要求及集团总体发展战略,贷前调查详实充
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业务申请审批、业务决策;定期
对信贷项目进行贷后总结、评价,贷后管理到位;相关风险控制
点工作开展到位,能够有效控制风险。
    3.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遵循“制度先行、业务跟进”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
以适应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建立了《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债
券投资管理办法》《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等投资业务制度,上述
制度涵盖投资业务的各个环节,对各类产品投资原则、职责分工、
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以及投后管理均进行规定,满足
投资业务风险管理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在投资业务开展过程中,
财务公司建立严格的产品风险等级分类,制定投资额度限制和年
度投资计划,从投资立项、投资决策、投资实施、投资总结等环
节全面遵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规章严格执行。
    4.内部稽核控制

 —4—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董事会负责建立
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并对其适当性和有效性负最终
责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对稽
核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稽核部独
立、客观开展稽核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财务公司每年定期开展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聚焦公司内控制度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
性、内控覆盖领域和流程的全面性和充分性开展审计评价。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网信项目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开发实施
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机房管理办法》等制度,
涵盖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监控等环节。财务公司应用的金融
服务系统的软件系统设计,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
所有已上线的模块将生产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和处理
规则嵌入系统程序,已设置操作日志功能,确保操作的可审计性。
建立了数据备份机制,每日对数据库数据进行备份,并将数据同
步传输到同城灾备机房和异地灾备机房。
    (四)内部控制整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控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内部控
制的目标。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
法、制度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
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

                                                    —5—
在合理水平;在投资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能
够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财务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
要缺陷,整体内部控制有效。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455.80 亿元,
其中信贷余额 95.57 亿元,投资余额 20.34 亿,存放同业 78.58
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0.59 亿元;负债总额 420.84 亿元,
其中各项存款 411.57 亿元。2022 年 1-6 月,财务公司实现净利
润 1.72 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
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
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2022 年 1-6 月,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
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未受到过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
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监管指标

 —6—
    2022 年 6 月末,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监管指标表
                    2022 年 6 月
     指标名称                    2021 年末(%) 监控标准值
                      末(%)
    资本充足率         15.76        16.01         ≥10%

 自有固定资产比率      0.07          0.09         ≤20%

     投资比率          52.66        60.07         ≤70%

   拆入资金比率          0            0          ≤100%

     担保比例          1.90          3.15        ≤100%

    四、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风险管理不存在
重大缺陷。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2022
年 6 月 30 日):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三)财务公司未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
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
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7—
    (四)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五)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
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
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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