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独立董事意见2022-10-0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六次会议(以下称本次
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并
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票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关于与东方宏华融资租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与宏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2022-2024 融资租
赁框架协议》及相关持续关联交易、相关交易自 2022 年至 2024 年各年度的交易
上限。我们认为,公司与宏华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拟发生的上述持续关联交易的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乃于
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其条款公平合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不优于独
立第三方的条款订立,相关交易的年度金额上限合理,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并同意公司将本意见同
相关决议一并公告。
独立董事(签署):刘登清、黄峰、马永强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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