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十届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0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十届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公
司董事会十届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 2022 年
度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综
合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
投资者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开展经营,内部控制严格、充
分、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
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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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意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新增会计估计项固定资产分类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新增会计估计项固定资产分类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新增后的会计估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新增会计估计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新增会计估计项固定资产分类事项。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峰、刘登清、马永强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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