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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气: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2023-04-0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2022 年,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内控建设及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和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依规独立行使职
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8 次,经过认真讨论、审慎
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届次             时间                    会议议案名称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氢能业务会
 1        十届五次会议   2022 年 1 月 26 日
                                              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2        十届六次会议   2022 年 4 月 28 日 分配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报告

                                              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1-
                                               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

                                               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人员 2021
 3       十届七次会议    2022 年 4 月 29 日
                                               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人员 2022

                                               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目标值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胡卫东为公
 4       十届八次会议    2022 年 5 月 27 日
                                               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
 5       十届九次会议    2022 年 7 月 1 日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议案
 6       十届十次会议    2022 年 8 月 30 日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报告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三季度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议案
 7      十届十一次会议   2022 年 10 月 28 日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2-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首次

                                               解除限售建议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
 8      十届十二次会议   2022 年 12 月 28 日
                                               解除限售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拨资金转增
                                               子企业资本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

     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议事程序、会议决议以
及决议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能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以上议案经全体监事全票通过。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列席董事
会现场会议 5 次,监事会主席列席了公司总裁办公会,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


                                                                        -3-
决议,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听取公司财务情况的汇报,对公司财
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认
为公司关联交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信息披
露充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 2022 年度内控审
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
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能够得到有效执
-4-
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相关分
红意见的说明,认为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
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6.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等进行核查,
认为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方向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一是
认真学习《公司法》,掌握监事会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充分履
行职责职能。二是定期组织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
股东大会会议,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三是加强对

                                                    -5-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重点
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对重大事项、财务管理以及公司董事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促进
公司高质量发展。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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