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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嘉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8-12-18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审阅了本次会

议议案,现就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与中电力神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资产出售协议之补

充协议(三)的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推进,有利于保

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



独立董事:肖小虹     王彭果      马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