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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嘉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8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已准备提交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充

分地审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和《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肖小虹      王彭果       马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