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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电能: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4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在 2020 年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衍蘅女士、李志强

先生及董事黄香远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宋衍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

士。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

    1、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1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相关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因事业人员身份产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

                               1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2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0 年 6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3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

的议案》;

    4、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4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5 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修订<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6、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6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

案》、《关于股东中电力神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同一

控制下其他公司涉及的相关承诺承继和补充事项的议案》、《关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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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重大资产置换涉及的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豁免事项的议

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

于为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

案》、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关于<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

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的议案》及《关于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聘请

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所”)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书

面意见。大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勤勉尽责、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

审计任务,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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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在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在

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及时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并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与

大信所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所有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

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 计

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对内部控制、治理的审核情况

    公司委托了大信所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书面意见,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

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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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

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业务范围,其交易行为公开、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公司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协调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

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 年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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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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