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电能: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4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在 2020 年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衍蘅女士、李志强
先生及董事黄香远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宋衍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
士。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
1、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1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相关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因事业人员身份产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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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2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0 年 6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3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
的议案》;
4、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4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5 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修订<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6、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6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
案》、《关于股东中电力神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同一
控制下其他公司涉及的相关承诺承继和补充事项的议案》、《关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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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重大资产置换涉及的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豁免事项的议
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
于为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
案》、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关于<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
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的议案》及《关于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聘请
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所”)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书
面意见。大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勤勉尽责、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
审计任务,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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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在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在
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及时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并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与
大信所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所有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
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 计
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对内部控制、治理的审核情况
公司委托了大信所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书面意见,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
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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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
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业务范围,其交易行为公开、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公司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协调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
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 年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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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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