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05-12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5-041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00,000 万元,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16 号)核准,公司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5,213,679 股,
发行价格为 4.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26,636,767.85 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92,116,246.48 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中准验字[2015] 1030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292,664 万元,按轻重缓急顺序,扣除
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偿还银行贷款 23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
三、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拟将 100,000 万元
的募集资金暂时借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并根据拟偿还银行贷款的到期情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提
前归还,仍继续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四、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2015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
低经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
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前述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
过 100,000 万元的资金暂时借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并根据拟偿还银行贷款的到期情况实时安排借
出资金的提前归还,仍继续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上述以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