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5-067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 水泥有限公司、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 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各 5,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为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大厂支行申请的项目开发贷款 2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946,74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8.30%, 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 1 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各 5,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 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 厂支行申请的项目开发贷款 2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946,74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8.30%, 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 法定代表人: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 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961,439,889.74 元 , 总 负 债 为 1,764,406,939.17 元 , 净 资 产 为 1,197,032,950.57 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654,105,321.69 元,净利 润 31,346,018.39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032,694,388.84 元,总负债为 1,870,006,616.63 元,净资产为 1,162,687,772.21 元,2015 年 1-6 月实 现营业收入 149,020,444.60 元,净利润-34,345,178.36 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2 2、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 吉林市龙潭区 法定代表人: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方砖、水泥砌块、机械制造及维修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 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64,707,207.74 元 , 总 负 债 为 324,390,093.05 元 , 净 资 产 为 140,317,114.69 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373,758,520.43 元,净利润 1,675,345.02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吉 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90,452,756.44 元,总负债为 362,749,040.47 元,净资产为 127,703,715.97 元,2015 年 1-6 月实现 营业收入 92,715,567.57 元,净利润-12,613,398.72 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3、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 南京市高新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继忠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 为 146,366,055.09 元 , 总 负 债 为 86,594,157.95 元 , 净 资 产 为 3 59,771,897.14 元,2014 年实现净利润-228,102.86 元(以上数据已经 审计)。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 产为 329,542,310.38 元,总负债为 270,255,205.99 元,净资产为 59,287,104.39 元,2015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484,792.75 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 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946,74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8.30%, 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 2015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