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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集团: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15-11-28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5-077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5 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在

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以书面送达和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14 名,实到董事 13 名,董事谢地先生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代为出席

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张凤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根据公司需要,董事会提名张凤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张凤瑛女士进行

了资格审查,认为张凤瑛女士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

张凤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张凤瑛女士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其

提名及增补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
增补张凤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公司 201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吉林亚泰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现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 1,500 万元投资参

股吉林亚泰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体育文化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体育资源开发、体育组织市场推广、赛事策划

和运营、校园足球、体育器材销售、体育营销咨询、经纪咨询服务、

体育版权销售以及企业营销策划、媒体宣传、广告代言等。吉林亚

泰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拟由公

司及其他 3 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其中公司持有吉林亚泰体育文化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0%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以上事宜以工商注

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

吉林省长春市,法定代表人刘晓峰,经营范围为片剂、硬胶囊剂、

颗粒剂生产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

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根据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的发展需要,同意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

对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同时,国开发展基金有限

公司出资人民币 4,600 万元对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投资期限为 14 年,投资期限内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为

1.2%/年,投资款项全部用于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年产 11 亿

片(粒)固体制剂等项目。投资期满前,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

限公司分三次对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星制药

有限公司股权进行回购。

    增资完成后,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8,947 万元,其中,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其 53%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 47%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注册地址为黑龙江

省鸡西市,法定代表人杨毅鸣,经营范围为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

焦炭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吉

林亚泰集团煤炭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亚泰东北亚能源有

限公司持有 4,08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51%,公司全资子公司——

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持有 3,92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9%。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准审字[2015]1771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总资

产为 258,858,175.62 元,总负债为 182,507,059.44 元,净资产为

76,351,116.18 元,201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68,017,576.44 元,

净利润-3,152,004.13 元。

    根据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同意吉林亚泰集

团煤炭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亚泰东北亚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鸡西亚
泰选煤有限公司 51%股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 38,939,069.25 元。

股权受让完成后,吉林亚泰集团煤炭投资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

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 51%、49%股

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

议案:

       公司 2015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公

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40 亿元(含 40 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限含

权中期票据(公告详见 2015 年 10 月 14 日及 2015 年 10 月 30 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由于目前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利率较高,根据公司需要,现同

意公司终止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此次终止发行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外部市
场环境,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及授权事宜为: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2、发行方式:公开发行,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3、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设置特殊条款。
       4、募集资金的用途:拟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等。
    5、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此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
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股东利
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确定公司债券申报及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
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
行时机、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是否设计特殊条款、
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
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
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
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上市事宜。
    6、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事项外,
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
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吉林亚

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的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因对吉林亚

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投资收益及回购义务等向国开发展基金

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951,34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8.68%,

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宜(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张凤瑛,女,1956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

党员,吉林省劳动模范,长春市政协委员。曾任长春市商业局组织

部副部长、长春崇智商城总经理、吉林正业集团执行副总裁、吉林

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