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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集团: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的公告2016-03-01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12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并在

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

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2、期限:1 年。

   3、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4、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

   6、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1
   为保证此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全权处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

行利率等,及办理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上市手续;

       2、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

料;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及投

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短期

融资券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

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

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中第 1 至 5 项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

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第 6 至 7 项授权在相关

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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