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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集团: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16-06-30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表

时 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7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序号                    内       容
        宣布现场会议参加人数及会议有效性,宣布出席
   1
        大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来宾
   2    关于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关于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
   3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
   4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关于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
   5    南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关于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为吉林大药
     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6
     限公司转让对本公司债权的重组债务及重组宽限
     期补偿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7    股东发言

8    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9    休会 5 分钟,计票

10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1   休会

     待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统计和宣布本次股东大
12
     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13   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4   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15   宣布闭会




                          2
亚泰集团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一




 关于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外部市场环境,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及授权事宜为: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以一次
发行或分期发行。
       3、债券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可设置特殊条
款。
       4、募集资金的用途: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公司债务。
       5、担保方式: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部分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A 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一
并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用于对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本次
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3
       6、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条件的前
提下,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7、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
效。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此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
的市场条件,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
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
体情况,确定公司债券申报及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
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
途、评级安排、是否设计特殊条款、确定质押比例等所有担
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
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
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4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上
市事宜。
    6、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
会重新批准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
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
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六年七月七日




                         5
亚泰集团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二



关于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亚泰水泥有
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28,000万元、15,000万元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六年七月七日




                          6
亚泰集团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三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

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

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2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六年七月七日




                          7
亚泰集团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四




关于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为本
公司在南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
      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富苑购
物中心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南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
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5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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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泰集团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五




 关于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为吉
 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对本公司债权的
 重组债务及重组宽限期补偿金提供担保的
               议      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富苑购物
中心有限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50,000 万
元的价格向信达资产转让对本公司的 52,053 万元债权的重
组债务及重组宽限期补偿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 2-5 项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
额累计为 1,218,781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净资产的 84.7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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