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关于收到“关于对东证融汇--亚泰热力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2016-09-15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82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对东证融汇—亚泰热力供热合同债权
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及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供热合同债权资产证
券化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亚泰热力”)以一定期限内亚泰热力依据特定供热合同的约定,对
特定用户享有的按期收取热费的合同债权及其从权利作为基础资产
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告详见 2016
年 5 月 19 日和 2016 年 6 月 7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第十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
任公司认购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东证融汇-亚泰
热力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同
意亚泰热力委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汇”) 设立《东证融汇-亚
泰热力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告详见 2016 年 8 月 20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近日,公司收到了东证融汇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函
〔2016〕1748 号《关于对东证融汇——亚泰热力供热合同债权资产
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主要内容
如下:
东证融汇——亚泰热力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
持证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
牌转让无异议。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无异议函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东证融汇办理本次发
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