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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集团: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16-10-22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表

时 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序号                      内     容
        宣布现场会议参加人数及会议有效性,宣布出席
   1
        大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来宾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
   2
        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吉林磐
   3    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
   4    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为吉林亚泰富苑
   5    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转让对本公司的债权及债务重组提供担保的
                             1
     议案

6    股东发言

7    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8    休会 5 分钟,计票

9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0   休会

     待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统计和宣布本次股东大
11
     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12   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3   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14   宣布闭会




                          2
亚泰集团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一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
        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兰海
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初步意向”,公司
拟以挂牌的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洲水城”)58%股权,并于 2016 年
10 月 8 日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 2016 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
挂牌转让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泉洲水城成立于 2010 年,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武清开发
区,法定代表人陈继忠,主营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园林
绿化业、基础设施、酒店、休闲体育项目进行投资等业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其 58%股权,
天津鸿远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42%股权。




                           3
   泉洲水城整理的武清泉州水城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黄
庄街道办事处,四至为东至北运河、南至龙凤河故道、西至
京福公路、北至京山铁路,总面积为 931 公顷(13968 亩);
泉洲水城开发范围内可出让土地总面积约 7,275 亩,其中参
与利润分配区域约 5,602 亩,截止目前,未出让的土地面积
约为 3,198 亩,其中居住用地约 2,910 亩(其中约 414.7 亩不
参与收益分配),商业及其他用地约 288 亩。其中约 1,088
亩土地已取得征转批复且具备挂牌条件;剩余 2,110 亩土地
已完成地上物补偿且达到场地平整,将在土地出让前根据武
清区国土局征转计划上报征转卷并取得批复。
   二、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2016]1958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泉
洲 水 城 总 资 产 为 3,894,373,286.68 元 , 总 负 债 为
3,617,040,012.84 元,净资产为 277,333,273.84 元,2015 年泉
洲水城实现营业收入 8,617,000.00 元,营业利润 484,500.00
元,净利润 701,364.55 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2016]1961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泉
洲 水 城 总 资 产 为 4,116,573,845.34 元 , 总 负 债 为
3,841,330,780.80 元(其中欠本公司 3,745,918,315.92 元),
净资产为 275,243,064.54 元,2016 年 1-6 月泉洲水城实现营
业利润-2,771,000.00 元,净利润-2,090,209.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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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 182 号资产评估
报告,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泉洲水城总资产账面值 411,657.39 万元,评
估值 412,052.38 万元,评估增值 394.99 万元,增值率 0.10 %;
负债账面值 384,133.08 万元,评估值 384,133.08 万元,评估
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 27,524.31 万元,评估值 27,919.30
万元,评估增值 394.99 万元,增值率 1.44%。经采用收益法
进行评估,泉洲水城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
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105,609.69 万元,评估增值 78,085.38
万元,增值率 283.70%。
    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105,609.69 万元作为泉洲
水城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结果,本公司持有的泉洲水城 58%
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61,253.62 万元。此评估结果已经长春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核准。
    三、挂牌价格:
    根据泉洲水城评估值,结合泉洲水城实际情况,拟定本
次公开挂牌转让泉洲水城 58%股权的挂牌价格不低于 91,600
万元(含 91,600 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泉洲
水城股权。
    四、挂牌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摘牌后须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
价款;受让方需在摘牌受让当日与泉洲水城共同核定确认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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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洲水城所欠本公司的往来借款,由泉洲水城在摘牌后 3 个工
作日内清偿 50%,在 2016 年 12 月 20 日前清偿剩余 50%,
受让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泉洲水城所整理的武清泉州水城
项目中,土地编号为【C-05-08】地块(约为 266 亩)土地使
用权出让时,实际出让价格超过 400 万元/亩的部分,在泉洲
水城收到政府返还的该地块土地成本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受
让方将超出部分收益扣除应交税费后按照 58%的股权比例
返还给本公司。
   五、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
源配置,若公司完成本次转让,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优
化公司现金流量,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此事项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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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泰集团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二



 关于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
 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亚泰富苑购

物中心有限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O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7
亚泰集团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三




 关于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大药房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

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 6,000 万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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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泰集团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四



 关于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为吉林亚
 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对本公司的债权及
         债务重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
心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对本公司42,049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
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2,049万元,并由信达资产对该债
权进行重组,上述债权转让及债务重组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
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32.075万股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50,000万元股权提供第二顺位质押担保;同意
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
公司以42,049万元的价格向信达资产转让对本公司的42,049
万元的债权及债务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
为909,76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3.2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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