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关于收到暂缓实施公开挂牌转让股权问询函的公告2016-12-15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98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暂缓实施公开挂牌转让股权问询函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实施公
开挂牌转让股权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424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2016年10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开挂牌转让兰海泉
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洲水城或子公司)58%
股权的相关议案,拟以不低于91,600万元的价格转让上述股权。10
月31日,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月14日,公司披露拟
暂缓实施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股权。鉴于该交易金额巨大,相关变化
原因披露较为笼统,经对公告事后审核,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现
请公司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1、公告称,根据近期市场变化情况,为了进一步提升泉洲水城
项目获利水平,公司决定暂缓实施公开挂牌转让泉洲水城58%股
权。请补充披露公告中的“近期市场变化”、“进一步提升泉洲水
城项目获利水平”的具体含义,以及公司拟暂缓实施的期限。
2、公告显示,转让泉洲水城58%股权的行为除经过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外,还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评估结果获得了长
春市国资委备案审核,且公司于10月3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已审议
通过该事项。请补充说明公司本次暂缓实施上述转让行为,除需公
司董事会审议外,是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和其他审批核准程序,以
及公司是否存在相关安排。
上交所要求公司在2016年12月17日之前,就上述事项进行补充
披露。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Ο 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