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关于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人工岛项目的公告2017-02-18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编号:临 2017-004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人工岛项目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同意由三亚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整体收回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
公司建设的人工岛项目及全部权益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2013 年 8 月 8 日,公司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崖州中心渔港项目部分经营权、
建设权的议案,同意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崖州中心渔港项目
渔港主体子项目、陆域土地整理子项目的经营管理权、建设权等相关
权利,人工岛子项目仍保留在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公告详见
2013 年 8 月 10 日及 8 月 16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鉴于崖州中心渔港项目渔港主体子项目、陆域土地整理子项目
已于 2014 年由三亚市人民政府收回,人工岛项目作为崖州中心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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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子项目之一,经与三亚市人民政府沟通,现同意由三亚市土地储
备开发中心整体收回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人工岛项目及
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有形及无形资产(如海域使用权)、所
有权、开发权以及因人工岛项目获得的其他权益等,双方确认收回金
额 为 三 亚六 道湾发 展 有 限公 司对 人 工 岛 项目 建设成 本 的 审计 值
82,906.58 万元(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但归属崖州中心渔港
项目的东防波堤项目建设资金 1,552.55 万元同时返还),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之间的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及必要的工程维
护费用,以后续三亚市审计局审定的金额为准。
2017 年 2 月 17 日,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与三亚市土地储备
开发中心签署了《人工岛(纳泥区)项目接受协议》。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2017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三亚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经三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为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前期开发、
储备土地相关配套建设和出让前准备工作。
三亚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
属于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人工岛项目位于三亚市崖城镇崖州湾内,项目用地背靠崖城镇镇
区,面向南海海域,内容包括引堤、引桥、防浪护岸、陆域形成、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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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处理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用海 770 亩,形成土地 631 亩,
由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
2、审计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16)
第 460ZC4526 号《关于崖洲中心渔港人工岛(纳泥区)项目投资成
本专项审计报告》,截止 2015 年 8 月 31 日(项目完工日),三亚六道
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人工岛项目建设成本为 82,906.58 万元,
具体如下:
(1) 建安工程费 60,017.33 万元;
(2) 财务费用 10,098.18 万元;
(3) 管理费用 3,943.33 万元;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847.74 万元。
除人工岛投资成本外,由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但归属崖
州中心渔港项目的东防波堤项目建设资金1,552.55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人工岛项目整体回收
三亚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全部收回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基
于人工岛项目而获得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有形及无形资产
(如海域使用权)、所有权、开发权以及因人工岛项目获得的其他权
益等。
2、项目回收款支付
三亚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实际应返还支付给三亚六道湾发展有
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以审计结论为限,返还确认金额为 84,459.13 万元,
各项返还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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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安工程费应返还金额为 60,017.33 万元;
(2)财务费用应返还金额为 10,098.18 万元;
(3)管理费用应返还金额为 3,943.33 万元;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应返还金额为 8,847.74 万元。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之间的财务费用、管理费
用及必要的工程维护费用,以三亚市审计局审定的金额为准。
(5)由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但归属崖州中心渔港项目
的东防波堤等有关项目应返还金额为 1,552.55 万元。
3、支付方式及时间
本协议及交接确认书签订生效后,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向三
亚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指定接收方提出请款函,三亚市土地储备开发
中心指定接收方收到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请款函后,根据下列约
定方式支付项目回收款:
第一期: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
下,项目已完成审计的全部投资成本(除履约保证金外)应在收到三
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请款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
毕。
第二期:三亚市审计局出具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的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及必要的工
程维护费用的审计结论后,并收到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请款
函之日起 1 个月内支付。
第三期:自本项目全部审计结论作出后,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
司已办理移交的项目施工单位质量缺陷责任期已到期,未发生工程质
量责任、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全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且无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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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追索情况的,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在上述事宜完成并协助三
亚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办理完毕竣工验收手续后提出返还申请,三亚
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指定接收方在一个月内支付预留的 500 万元履
约保证金。若发生违反上述合同约定情况的,三亚市土地储备开发中
心及三亚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指定接收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
扣除,并由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赔偿三亚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损
失。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交接确认书完成签署后、经三
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决策及审批程序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优化
公司现金流量,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六、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16)第
460ZC4526 号审计报告;
2、《人工岛(纳泥区)项目接受协议》;
3、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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