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关于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签订医疗健康服务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7-02-21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编号:临 2017-007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签订医疗健康服务产业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
架性文件,具体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商议后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鉴于具体合作事宜尚未开展,本次合作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双方尚未开展具
体合作事宜,其实施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2017
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影响尚不确定。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性 质: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综合医院
与上市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订的时间、地点、方式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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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公司”)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吉大一院”)于2017
年2月20日在长春市签订。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
达成的战略合作的基础性文件,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未履行审议
决策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的签订无需履行外部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乙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甲、乙双方拟充分发挥各自在医疗技术、科学研究、医疗服务、
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在医学科研成果转化、医疗健康管理提
升、医疗服务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维度合作,共同推动“大健康+
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战略的落地。
(二)主要内容
1、医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根据项目需求,开展临床前和临床后安全性
和有效性试验和验证,临床过程中产生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
设计、非专利技术等科技成果,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科技成果转化,
积极筹建孵化平台及产业化平台,推动产品市场化。
2、创新服务机制,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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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医改政策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充
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进血液透析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
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的市场化、集团化运营,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降低医疗管理成本,降
低全民医疗费用,提升医护人员薪资水平,惠及民生。
3、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充分利用互联网便捷路径,运用大数据,提供云服务,借助乙方
在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现代化药品配送中心等优势,充分发挥甲方
优秀的医疗技术专家资源,联合打造网上药店+健康管理咨询+网络医
院的医疗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 7×24 小时预约挂号、就医咨询、用
药指导、健康咨询、免费送药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远程诊疗服务等,
让市民享受高品质的医疗健康服务。
4、科技课题申报
双方共同申请国家、省、市级医疗健康服务科研课题,共同探讨
和研究医疗健康服务发展趋势、技术创新和业务融合等。
5、医疗大数据中心工程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健康吉林建
设,推动国家卫生计生委启动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建设试
点工程。
6、医药科技奖励基金
设立医药科技奖励基金,创新激励机制,着重奖励在医疗创新,
服务创新,医药发明,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医务工作者。
7、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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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吉大一院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转化医学等大学科人
才聚集优势和亚泰集团的人才市场化运营机制,建立符合医学高级人
才发展的市场化运营机制,为人才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三)合作期限及方式
1、合作期限
围绕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双方确定战略合作期限为五年。具
体项目的合作期限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予以确定。
2、合作方式
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合作内容为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具体项目合
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如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进行项目合作,
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四)合作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合作双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领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
方作为合作伙伴。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其实施和进度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2017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影响尚不确
定。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医药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
需要,将进一步增强与公司医药产业现有资源之间的协同联动效应,
加快构建以“资源开发、新药研发、药品生产、医药流通、先进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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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研发与制造、健康服务”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链,实现公司在医
疗健康服务领域的战略布局。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鉴于具体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商议后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
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医疗健康服务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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