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第十届第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7-04-29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18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第十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总部会
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姜余民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9 名,
实际出席监事 7 名,监事李廷亮先生、陈国栋先生分别委托监事于来
富先生、陈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建材、医药、地产产业后续的项目投入和未来
发展,用于偿还财务利息,补充营运资金,符合公司2017年经营需
要和资金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6 年年
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6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未发现参与 2016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
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性、公允性,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
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 2016 年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管理,公司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的项目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
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提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7 年
5 月 6 日届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拟提名姜余民先生、李
廷亮先生、王劲松先生、于来富先生、陈国栋先生、陈亚春先生为公
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 O 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姜余民,男,1953 年 4 月出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
曾任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长春市人
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长春市纪委副书记、吉林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吉林省纪委常委、吉林省委巡视组巡视专员、吉林
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现任吉林亚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廷亮,男,1952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中共党员。曾任吉林省体改委股份制工作处处长、吉林省股
份制企业协会秘书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长、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裁、
党委书记,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
席。
王劲松,男,1971 年 10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
济师、研究员,丹麦哥本哈根大学访问学者,中共党员。曾
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吉林
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
划部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部总
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
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来富,男,1975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中共党员。曾任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吉林诚元律师
事务所律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副主任,
总裁办公室主任,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总裁助理、法律部主任。
陈国栋,男,1975 年 4 月生人,本科学历,曾任顶新国
际集团天津顶园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财务
主管、顶新国际集团天津顶园国际食品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沈阳)财务主管、长春莲花山滑雪场财务总监,现任长春
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春市东城城乡
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长春二道工业集中区建设开
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亚春,男,1964 年 11 月生人,本科学历,高级工程
师,中共党员。曾任吉化水泥厂副厂长、吉林亚泰龙潭水泥
有限公司综合办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亚泰
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辽宁)
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