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31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亚泰 超市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 资贸易有限公司在长春二道农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 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 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申 请的最高额借款 1 亿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1,311,260 万 元 , 占 公 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91.43%,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1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 贸易有限公司在长春二道农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大 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申请 的最高额借款 1 亿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1,311,260 万 元 , 占 公 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91.43%,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田奎武 经营范围:铁矿石、石膏、助磨剂、缓凝剂、粉煤灰等经销、 煤炭批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资 产为 2,594,736,273.20 元,总负债为 2,874,283,879.99 元,净资产为 -279,547,606.79 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586,780,779.22 元,净利 润-148,285,352.39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010,207,368.11 元, 2 总负债为 2,296,429,531.92 元,净资产为-286,222,163.81 元,2017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68,232,584.02 元,净利润-6,674,557.02 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吉林大路 法定代表人:张凤瑛 经营范围:音像制品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黄金饰品零 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60,306,959.04 元 , 总 负 债 为 272,040,614.98 元 , 净 资 产 为 188,266,344.06 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306,566,800.75 元,净利润 -12,739,672.47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 吉 林 亚 泰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544,566,210.55 元 , 总 负 债 为 359,214,894.66 元,净资产为 185,351,315.89 元,2017 年 1-3 月实现 营业收入 88,542,815.30 元,净利润-2,915,028.17 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3、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大经路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 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为 2,179,388,137.85 元,总负债为 1,770,022,825.70 元,净资产为 409,365,312.15 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97,019,696.89 元,净利 润 43,633,749.61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770,622,357.70 元,总负债 为 2,354,597,032.59 元,净资产为 416,025,325.11 元,2017 年 1-3 月 实现营业收入 292,688,599.61 元,净利润 6,660,012.96 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 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1,311,260 万 元 , 占 公 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91.43%,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六月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