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7-10-21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74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7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较为繁忙,且已连
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7年度财务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与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沟通,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
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6年3月由财政部批准设
立,拥有业务部门9个和14个分所,职工总数1,210人,注册会计师438
人,先后承接多家上市公司和金融企业的审计业务,具有财政部、证
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三、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同意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公
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2017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
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
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意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宜。
4、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
业务的发展需求,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5、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