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76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长 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 (阿城)有限公司在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的 4 亿元融资租赁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2 亿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1,393,660 万 元 , 占 公 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97.1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 1 (阿城)有限公司在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的4亿元融资租赁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2亿元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1,393,66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7.18%,全 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 注册地: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 司总资产为 1,263,295,964.30 元,总负债为 195,851,585.25 元,净资 产为 1,067,444,379.05 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8,638,460.30 元,净利润 9,228,932.72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 亚 泰 集 团 哈 尔 滨 水 泥 ( 阿 城 )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216,478,315.80 元 , 总 负 债 为 130,431,072.29 元 , 净 资 产 为 1,086,047,243.51 元,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7,796,672.85 元,净利润 18,602,864.4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南湖大路 法定代表人:陈继忠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五金、钢材、电器机械及器材批发零售 2 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1,846,513,349.59 元 , 总 负 债 为 1,590,924,370.86 元 , 净 资 产 为 255,588,978.73 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401,759,116.31 元,净利 润-12,375,219.03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1,718,215,264.53 元,总负 债为 1,495,239,343.57 元,净资产为 222,975,920.96 元,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30,690,358.80 元,净利润-32,613,057.77 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 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1,393,660 万 元 , 占 公 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97.1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 2017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