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第十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10-28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77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总
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王友春先生、王广基先生、柳红女士、李玉
先生、黄百渠先生、马新彦女士分别委托董事翟怀宇先生、王化民先
生、刘树森先生、安亚人先生、周佰成先生、周佰成先生代为出席并
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
议案:
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意向受让吉林
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以不高于 3.45 亿元的
价格受让长春市凯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圣地产”)30%股权及吉林如一坊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持有的中圣地产 19%股权(公告详见 2017 年 4 月 27 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中圣地产成立于 2011 年,注册地址为吉林市,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2,040 万元,其中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长春市凯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30%股权,吉林如一坊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持有其 19%股权。中圣地产现拥有位于吉林市丰满区阿什村
28 万平方米项目的土地开发权(亚泰凇山湖项目,预计总可售面积
约 40 万平方米),现已经通过政府挂牌方式获取一期住宅开发用地
约 7.3 万平方米,剩余可开发土地约 20.7 万平方米拆迁工作已基本完
成,预计在 2018 年年底前以土地挂牌的方式全部获取。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中准审字[2017]1636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圣地产总资产为 561,418,693.77 元,总负债为 572,240,746.77
元,净资产为-10,822,053.00 元,2016 年度中圣地产实现营业收入
238,499,798.55 元,净利润 28,330,521.57 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中准审字[2017]1749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中圣地产总资产为 572,243,039.82 元,总负债为 570,327,209.66
元,净资产为 1,915,830.16 元,2017 年 1-7 月中圣地产实现营业收入
92,298,393.32 元,净利润 12,737,883.16 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7)第 148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
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中圣地产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
值 为 31,702.25 万 元 , 较 中 圣 地 产 经 审 计 后 的 净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31,510.67 万元,增值率 16,448%;采用市场法评估中圣地产股东权益
价值的评估值为 17,858.54 万元,较中圣地产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账面
值评估增值 17,666.96 万元,增值率 9,222%。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评
估值 31,702.25 万元作为中圣地产股权受让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公司地产产业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出资人民币 9,510.68 万元、6,023.43 万元受让
长春市凯程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圣地产 30%股权及吉林如一坊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圣地产 19%股权。股权受让完成后,吉林
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中圣地产 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