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事项的事前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 《关于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核,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进一步加大了 对金融产业的投资,符合公司金融产业的发展战略,本次增 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