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表 时 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序号 内 容 宣布现场会议参加人数及会议有效性,宣布出席 1 大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来宾 2 关于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3 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 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 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追加 4 质押担保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 5 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1 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 口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 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 6 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 通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 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 8 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 股东发言 10 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11 休会 5 分钟,计票 12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3 休会 待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统计和宣布本次股东大 14 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2 15 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6 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17 宣布闭会 3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一 关于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成立于 1998 年 9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7,066,976,248.41 元,注册地 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宝祥,经营范 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等,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持股比例(%) 韩亚银行 1,200,000,000 16.98 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837,849,726 11.86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3,867,422 9.96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500,000,000 7.08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7]第 7-00001 号审计 报 告 , 截 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吉 林 银 行 总 资 产 为 432,234,652,104.18 元,净资产为 21,930,276,591.40 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9,042,445,835.29 元,净利润 2,935,397,295.11 元。 4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7]第 7-00033 号审 计报告,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吉林银行总资产为 397,573,408,621.97 元,净资产为 23,968,541,675.15 元,2017 年 1-9 月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6,578,776,610.55 元 , 净 利 润 2,667,653,914.62 元。 根据吉林银行增资扩股方案,鉴于吉林银行良好的发展 前景,公司决定以3元/股的价格认购吉林银行本次增资扩股5 亿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增资完成后,吉林银行的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7,066,976,248.41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9,816,976,248.41 元 , 公 司 持 有 的 吉 林 银 行 股 份 将 由 703,867,421.70股增至1,203,867,421.70股,占吉林银行增资后 注册资本的12.26%,为吉林银行第二大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吉 林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 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吉林银行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与本 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 议案的投票权。此事项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5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二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 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 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8亿元、 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3,1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6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三 关于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追加质押担保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公司2016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持 有的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权、吉林大 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32.075万股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5亿元股权以及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4,742万元股权为吉林 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42,049 万元的价格向中国信 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对本公司的 42,049万元的债权及债务重组提供第一顺位质押担保。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 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2,000 万元股权追加质押给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且将吉林亚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2 亿元股权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 7 省分公司,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 42,049 万元 的价格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 让对本公司的 42,049 万元的债权及债务重组提供第一顺位 质押担保,并同时解除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吉林省分公司的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 4,742 万元股权。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8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四 关于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 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的综合授信敞口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 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 的综合授信敞口 5,000 万元、8,000 万元、18,000 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9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五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 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 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 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富 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 鹿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在吉 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4 亿元、 2 亿元、4 亿元、6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10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六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 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 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 合授信 5 亿元、2.4 亿元、3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11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七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 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明 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北京路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4,000 万 元、1.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2-7项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累计为1,393,66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97.1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