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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集团: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17-12-09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表

时 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序号                    内       容
        宣布现场会议参加人数及会议有效性,宣布出席
   1
        大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来宾
   2    关于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3    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
        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
        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追加
   4
        质押担保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
   5
        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1
     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
     口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
     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
6    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
     通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
     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
8    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    股东发言

10   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11   休会 5 分钟,计票

12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3   休会

     待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统计和宣布本次股东大
14
     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2
15   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6   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17   宣布闭会




                        3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一




  关于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成立于
1998 年 9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7,066,976,248.41 元,注册地
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宝祥,经营范
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等,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持股比例(%)

韩亚银行                              1,200,000,000          16.98

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837,849,726          11.86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3,867,422           9.96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500,000,000           7.08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7]第 7-00001 号审计
报 告 , 截 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吉 林 银 行 总 资 产 为
432,234,652,104.18 元,净资产为 21,930,276,591.40 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9,042,445,835.29 元,净利润 2,935,397,295.11
元。

                               4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7]第 7-00033 号审
计报告,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吉林银行总资产为
397,573,408,621.97 元,净资产为 23,968,541,675.15 元,2017
年 1-9 月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6,578,776,610.55 元 , 净 利 润
2,667,653,914.62 元。
    根据吉林银行增资扩股方案,鉴于吉林银行良好的发展
前景,公司决定以3元/股的价格认购吉林银行本次增资扩股5
亿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增资完成后,吉林银行的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7,066,976,248.41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9,816,976,248.41 元 , 公 司 持 有 的 吉 林 银 行 股 份 将 由
703,867,421.70股增至1,203,867,421.70股,占吉林银行增资后
注册资本的12.26%,为吉林银行第二大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吉
林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
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吉林银行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与本
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
议案的投票权。此事项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5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二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
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
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8亿元、
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3,1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6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三




 关于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追加质押担保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公司2016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持

有的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权、吉林大

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32.075万股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5亿元股权以及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4,742万元股权为吉林

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42,049 万元的价格向中国信

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对本公司的

42,049万元的债权及债务重组提供第一顺位质押担保。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

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2,000 万元股权追加质押给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且将吉林亚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2 亿元股权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
                          7
省分公司,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 42,049 万元

的价格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

让对本公司的 42,049 万元的债权及债务重组提供第一顺位

质押担保,并同时解除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吉林省分公司的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 4,742 万元股权。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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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四




关于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
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的综合授信敞口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
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
的综合授信敞口 5,000 万元、8,000 万元、18,000 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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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五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
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
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
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富
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
鹿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在吉
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4 亿元、
2 亿元、4 亿元、6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10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六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
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
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
合授信 5 亿元、2.4 亿元、3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11
亚泰集团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七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
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明
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北京路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4,000 万
元、1.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2-7项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累计为1,393,66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97.1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