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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集团: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2019-04-26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现就本次会
计差错更正做出如下说明: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现
将有关会计差错事项更正如下:
    公司持有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
9.96%股权,在吉林银行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瑞华审字[2019]第 22040013 号审计报告)后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中对 2017 年度发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
更正,更正的内容如下:
    1、吉林银行持有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
汽汽车金融”)17%的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比例为 17%,并
且在一汽汽车金融的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对一汽汽车金融的
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对一汽汽车金融能够施
加重大影响,吉林银行应将一汽汽车金融作为联营企业。
2018 年吉林银行发现该会计差错,采用追溯调整法,从 2015
年开始将其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累积影响损益金额为 247,639,446.87
元。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
权投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投资收益等科目。
       2、吉林银行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
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
总办函【2014】652 号),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不能在所
得税税前扣除,调减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77,519,547.45
元,累积影响损益金额为-77,519,547.45 元。上述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
目。
    3、吉林银行 2018 年接受税务稽查,查补 2009 年至 2016
年所得税。累积影响损益金额为-37,683,633.16 元,上述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应交税费、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
目。
    以上 3 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累积影响损益金额为
132,436,266.26 元。
    由于公司对吉林银行采用权益法核算,吉林银行对上述
事项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故本
公司也应按照追溯重述法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2017 年末按照持股比例本公司的母公司及合并层面长期股
权投资同时调增 13,190,652.11 元,盈余公积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