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49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过去 12 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本次交易类别 相关的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尚需获得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成立于1998年9 月18日,注册资本为7,066,976,248.41元,本公司目前持有吉林银行 703,867,421.70股,占吉林银行总股本的9.96%。 鉴于吉林银行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决定以全资子公司——亚 1 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吉林银行增资扩股。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本次对吉林银行增资股份数不超过2亿股(含2亿股),增资价格 为3.5元/股,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增资完成 后,公司及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将不超 过903,867,421.70股(含903,867,421.70股)。 吉林银行本次拟增资不超过30亿股,由于吉林银行本次增资扩 股数量目前亦尚未确定,因此公司及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 有的吉林银行股份占吉林银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比例最终以吉林 银行工商注册总股本为准。 由于公司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为吉林银行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吉林银行为公司的关联 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在审议本议 案时回避表决。此事项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公司及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 同关联人进行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吉林银 行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宝祥 注册资本:7,066,976,248.41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等 截止目前,吉林银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下: 2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韩亚银行 1,200,000,000 16.98 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837,849,726 11.86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3,867,422 9.96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500,000,000 7.08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9]22040013号审计报告,截止2018 年12月31日,吉林银行总资产为361,851,519,587.14元,净资产为 25,723,307,919.41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8,718,563,578.05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7,901,535.52元。 截 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 , 吉 林 银 行 总 资 产 为 369,224,927,979.60 元 , 净 资 产 为 26,971,321,333.92 元 , 2019 年 1-3 月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239,582,263.25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3,353,920.99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目前,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对吉林银行增资的相关协议尚未 签署。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吉林银行增资完成后,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将进 一步提升。本次对吉林银行增资,符合公司金融产业发展战略。随 着吉林银行增资后获利水平的提升,公司及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对吉林银行的投资收益将相应增加,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 平。 四、本次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3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七次临时董事 会一致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宋尚龙先生回避表决,其他14名非关联 董事参加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 宋尚龙先生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对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增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 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我们同意本次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项。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本次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 六、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Ο 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