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29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和第十
一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 [2017]22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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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第十
一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修订后的
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
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
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
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
定。
新修订财务报表格式内容:公司按照财会(2019)6 号文的相
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在编制
2020 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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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上年
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
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 O 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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