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表 时 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序号 内 容 宣布现场会议参加人数及会议有效性,宣布出席 1 大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来宾 关于转让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吉林亚泰永安 2 堂药业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资产(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 3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关于为南京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 4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长期项目开发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1 关于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 5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关于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金融 6 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的议案 7 股东发言 8 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9 休会 5 分钟,计票 10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1 休会 待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统计和宣布本次股东大 12 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13 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4 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15 宣布闭会 2 亚泰集团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一 关于转让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和吉林亚 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交易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 案的批复》(国函〔2020〕45 号)及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中 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中韩(长春)国际 合作示范区坐落于长春市区东北部,构建“一核、两翼、多园” 的空间格局,其中“多园”格局要求建设多个集聚集约发展的 专业产业园区,包括医药医疗等园区。 根据省、市政府的安排,拟以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 为平台,打造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园。 二、交易概述 为配合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园落户亚泰国 际医药健康产业园,便于未来示范区管理及统一发展规划, 3 同时有效整合公司资源,盘活公司资产,公司拟将吉林亚泰 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 泰医药产业园配套设施及高新技术研发、中试车间项目”实施 主体),以及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位于 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内的部分资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亚泰医药产业园 B 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 除已通 过 GMP 认证车间的生产设备之外的其余资产)和全资子公 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亚泰国际医药健康 产业园内的全部资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泰医药产业园 D 区生物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全部资产)转让给长春高新城市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1、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审字[2020]2218 号审计报告,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 司总资产为 762,541,182.00 元,总负债为 300,099,218.50 元, 净 资 产 为 462,441,963.50 元 , 2019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4,426,563.15 元,净利润 1,420,968.86 元;截止 2020 年 5 月 31 日 , 吉 林 亚 泰 医 药 产 业 园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611,096,619.76 元,总负债为 149,795,776.20 元,净资产为 4 1,461,300,843.56 元,2020 年 1-5 月实现营业收入 6,302,352.49 元,净利润-1,141,119.94 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20]第 070 号资产评估报 告,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 161,109.66 万元,评估值 162,108.91 万元,评估增值 999.25 万元,增值率 0.62%;负债账面值 14,979.57 万元,评估值 3,090.18 万元,评估减值 11,889.39 万元,减值率 79.37%; 净资产账面值 146,130.09 万元,评估值 159,018.73 万元,评 估增值 12,888.64 万元,增值率 8.82%;经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228,612.76 万元,增值 额 82,482.68 万元,增值率 56.44%。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最终确定评估结果。即:于 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的假设条件下, 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市场价 值为人民币 228,612.76 万元。 2、“亚泰医药产业园 B 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 部分资产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 5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20]第 067 号资产评估报 告,经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委估部分资产在原 地持续使用的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为 32,462.61 万元,评 估增值 1,381.35 万元,增值率 4.44%。 3、“亚泰医药产业园 D 区生物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全部 资产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20]第 068 号资产评估报 告,经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估部分资产在 原地持续使用的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为 39,480.40 万元, 评估增值 4,677.44 万元,增值率 13.44%。 四、交易价格 以上述交易标的审计、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吉林亚泰 医 药 产 业 园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转 让 价 格为 人 民 币 2,286,127,600.00 元,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24,626,135.84 元,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94,803,982.71 元。 6 五、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亚泰医药产业园 B 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未转让资产的处置安排 为保证 GMP 认证的有效性,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 公司“亚泰医药产业园 B 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已通 过 GMP 认证车间的生产设备不进行转让,仍归吉林亚泰永 安堂药业有限公司所有,该部分资产目前已实际投入生产, 并于 2020 年 5 月转入固定资产。 六、募投项目转让后相应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相关事宜 “亚泰医药产业园配套设施及高新技术研发、中试车间项 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亚泰医药产业园 B 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合计 121,133,567.63 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以及对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预付款尚未使用 金额 70,843,540.00 元,该预付款尚未使用金额已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划回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亚泰医药产业园 D 区生物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合计 67,105,914.62 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以及对 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预付款尚未使用金额 67,098,115.21 元,该预付款尚未使用金额已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划回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7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拟将上述尚未投入“亚泰医药产业 园 B 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亚泰医药产业园 D 区 生物疫苗生产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永久补充吉林亚泰 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流 动资金。 七、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配合政府实施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战略、推进北药园落户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而实施,有 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加公 司现金流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上述资产转让后,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继续从事药 品、中药饮片、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吉林 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从事小容量注射剂及疫苗 生产、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 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0 年净利润约 8.8 亿元(此 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数为准)。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二 O 年六月十八日 8 亚泰集团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二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 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 动资金借款 1.5 亿元、9,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二 O 年六月十八日 9 亚泰集团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三 关于为南京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的长期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南京吉盛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长期项目开 发贷款 2.8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二 O 年六月十八日 10 亚泰集团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四 关于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固 定资产贷款 1.9 亿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二 O 年六月十八日 11 亚泰集团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之五 关于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亚泰集团哈尔滨 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 赁业务 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 2-5 项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累计为 1,312,081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91.0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 O 二 O 年六月十八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