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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房产的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86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房产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

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租赁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

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

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创新中心 A01 房屋、物流仓库 E01 房屋、GMP

厂房 B02、B03、B04 房屋、GMP 厂房 C02、C03A、C03B、C04A、

C04B 房屋,面积分别为 29,019.09 平方米、41,314.6 平方米、21,481

平方米、15,541 平方米,租赁期限均为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费用分别为 26,013,982.91 元、24,070,408.70 元、

20,681,580.59 元、9,608,171.17 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1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租赁概述

     公司 2020 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

租赁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的议案》,根据公司所属

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

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

司、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租赁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

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国际医

药健康产业园创新中心 A01 房屋、物流仓库 E01 房屋、GMP 厂房

B02、B03、B04 房屋、GMP 厂房 C02、C03A、C03B、C04A、C04B

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 29,019.09 平方米、41,314.6 平方米、21,481

平方米、15,541 平方米,租赁期限均为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费用分别为 26,013,982.91 元、24,070,408.70 元、

20,681,580.59 元、9,608,171.17 元。

     二、租赁各方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高科技中心

     法定代表人:耿佩民

     注册资本:221,263 万元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管理、投资管理

等

     主要股东: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
                                 2
股权

       经公司 2020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

权转让给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详见 2020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总

资产为 762,541,182.00 元,总负债为 300,099,218.50 元,净资产为

462,441,963.50 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426,563.15 元,净利润

1,420,968.86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吉林

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618,558,308.50 元,总负债

为 1,425,510,201.19 元,净资产为 2,193,048,107.31 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19,136.76 元,净利润-18,431,060.01 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2、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中药批发、场地租赁、营养健康咨询服务等

       主要股东: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其 65%股权,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大健康交易中心有限
                                 3
公司持有其 35%股权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00,049,632.31 元,总负债为 50,000.00 元,

净资产为 199,999,632.31 元,2020 年 1-9 月实现净利润-367.69 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长春市大经路

    法定代表人:马冬梅

    注册资本:6,375.0394 万元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主要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76.31%股权,

其他 21 名自然人持有其 23.69%股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为 4,478,045,595.39 元,总负债为 3,842,708,634.42 元,净资产为

635,336,960.97 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97,536,737.03 元,净利

润 9,635,292.61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878,977,560.38 元,总负债

为 4,233,500,905.11 元,净资产为 645,476,655.27 元,2020 年 1-9 月

实现营业收入 1,476,687,384.74 元,净利润 10,139,694.30 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4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北区北远达大街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注册资本:45,401.58 万元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中药饮片、保健食

品生产等

    主 要 股 东 : 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持 有 其 92.15% 股 权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 7.85%股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为 693,511,344.34 元 , 总 负 债 为 329,223,891.71 元 , 净 资 产 为

364,287,452.63 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340,439.07 元,净利润

-35,722,770.94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吉

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26,133,818.61 元,总负债为

61,947,823.02 元,净资产为 364,185,995.59 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

业收入 23,777,604.10 元,净利润-101,457.04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北远达大街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注册资本:8,315.0448 万元

    经营范围: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原料药生产等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其 61.36%股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

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35%股权、孙虹持有其 3.28%股权、盖鑫
                                 5
持有其 0.36%股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75,790,627.62 元 , 总 负 债 为 442,579,569.54 元 , 净 资 产 为

233,211,058.08 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4,654,120.66 元,净利润

-4,472,022.76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吉

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537,829,457.78 元,总负债为

287,715,872.03 元,净资产为 250,113,585.75 元,2020 年 1-9 月实现

营业收入 9,503,873.51 元,净利润-2,059,931.3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三、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房屋为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

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部分

房屋,其中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租赁

创新中心 A01 房屋,建筑面积为 29,019.09 平方米,作为办公场地使

用;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库 E01 房屋,建筑面积为

41,314.6 平方米,作为物流仓库使用;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租赁 GMP 厂房 B02、B03、B04 房屋,建筑面积为 21,481 平方米,

作为生产用厂房使用;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租赁 GMP 厂房

C02、C03A、C03B、C04A、C04B 房屋,建筑面积为 15,541 平方米,

作为生产用厂房使用。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12 月 11 日,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
                                6
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创新中心 A01 房屋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

限公司

    2、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国际医

药健康产业园创新中心 A01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3、租金及交付方式

    乙方应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起向甲方交付租金,总租金含税金

额为人民币 26,013,982.91 元。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支付首

款 10,367,793.24 元,剩余租金乙方应于 2021 年第一、二、三、四季

度最后一个月的 20 日前支付甲方季度租金费用 3,911,547.42 元。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租

金,除须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支付总租金的 1%的违约

金。

    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物流仓库 E01 房屋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
                                7
    出租方(甲方):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国际医

药健康产业园物流仓库 E01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3、租金及交付方式

    乙方应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起向甲方交付租金,总租金含税金

额为人民币 24,070,408.70 元。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支付首

款 9,564,100.36 元,剩余租金乙方应于 2021 年第一、二、三、四季

度最后一个月的 20 日前支付甲方季度租金费用 3,626,577.09 元。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租

金,除须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支付总租金的 1%的违约

金。

    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 GMP 厂房 B02、B03、B04 房屋

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2、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国际医
                                8
药健康产业园 GMP 厂房 B02、B03、B04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3、租金及交付方式

    乙方应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起向甲方交付租金,总租金含税金

额为人民币 20,681,580.59 元。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支付首

款 8,233,491.82 元,剩余租金乙方应于 2021 年第一、二、三、四季

度最后一个月的 20 日前支付甲方季度租金费用 3,112,022.19 元。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租

金,除须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支付总租金的 0.1%的违

约金。

    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 GMP 厂房 C02、C03A、C03B、C04A、

C04B 房屋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国际医

药健康产业园 GMP 厂房 C02、C03A、C03B、C04A、C04B 房屋出

租给乙方使用。

    3、租金及交付方式

    乙方应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起向甲方交付租金,总租金含税金
                                9
额为人民币 9,608,171.17 元。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支付首

款 3,821,720.51 元,剩余租金乙方应于 2021 年第一、二、三、四季

度最后一个月的 20 日前支付甲方季度租金费用 1,446,612.67 元。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租

金,除须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支付总租金的 1%的违约

金。

    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 本次租赁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租赁资产是医药产业所属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租赁价

格考虑了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 O 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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