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86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房产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 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租赁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 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 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创新中心 A01 房屋、物流仓库 E01 房屋、GMP 厂房 B02、B03、B04 房屋、GMP 厂房 C02、C03A、C03B、C04A、 C04B 房屋,面积分别为 29,019.09 平方米、41,314.6 平方米、21,481 平方米、15,541 平方米,租赁期限均为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费用分别为 26,013,982.91 元、24,070,408.70 元、 20,681,580.59 元、9,608,171.17 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1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租赁概述 公司 2020 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 租赁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的议案》,根据公司所属 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 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 司、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租赁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 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国际医 药健康产业园创新中心 A01 房屋、物流仓库 E01 房屋、GMP 厂房 B02、B03、B04 房屋、GMP 厂房 C02、C03A、C03B、C04A、C04B 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 29,019.09 平方米、41,314.6 平方米、21,481 平方米、15,541 平方米,租赁期限均为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费用分别为 26,013,982.91 元、24,070,408.70 元、 20,681,580.59 元、9,608,171.17 元。 二、租赁各方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高科技中心 法定代表人:耿佩民 注册资本:221,263 万元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管理、投资管理 等 主要股东: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 2 股权 经公司 2020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 权转让给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详见 2020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总 资产为 762,541,182.00 元,总负债为 300,099,218.50 元,净资产为 462,441,963.50 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426,563.15 元,净利润 1,420,968.86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吉林 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618,558,308.50 元,总负债 为 1,425,510,201.19 元,净资产为 2,193,048,107.31 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19,136.76 元,净利润-18,431,060.01 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2、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中药批发、场地租赁、营养健康咨询服务等 主要股东: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其 65%股权,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大健康交易中心有限 3 公司持有其 35%股权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00,049,632.31 元,总负债为 50,000.00 元, 净资产为 199,999,632.31 元,2020 年 1-9 月实现净利润-367.69 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长春市大经路 法定代表人:马冬梅 注册资本:6,375.0394 万元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主要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76.31%股权, 其他 21 名自然人持有其 23.69%股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为 4,478,045,595.39 元,总负债为 3,842,708,634.42 元,净资产为 635,336,960.97 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97,536,737.03 元,净利 润 9,635,292.61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878,977,560.38 元,总负债 为 4,233,500,905.11 元,净资产为 645,476,655.27 元,2020 年 1-9 月 实现营业收入 1,476,687,384.74 元,净利润 10,139,694.30 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4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北区北远达大街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注册资本:45,401.58 万元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中药饮片、保健食 品生产等 主 要 股 东 : 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持 有 其 92.15% 股 权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 7.85%股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为 693,511,344.34 元 , 总 负 债 为 329,223,891.71 元 , 净 资 产 为 364,287,452.63 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340,439.07 元,净利润 -35,722,770.94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吉 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26,133,818.61 元,总负债为 61,947,823.02 元,净资产为 364,185,995.59 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 业收入 23,777,604.10 元,净利润-101,457.04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北远达大街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注册资本:8,315.0448 万元 经营范围: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原料药生产等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其 61.36%股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 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35%股权、孙虹持有其 3.28%股权、盖鑫 5 持有其 0.36%股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75,790,627.62 元 , 总 负 债 为 442,579,569.54 元 , 净 资 产 为 233,211,058.08 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4,654,120.66 元,净利润 -4,472,022.76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吉 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537,829,457.78 元,总负债为 287,715,872.03 元,净资产为 250,113,585.75 元,2020 年 1-9 月实现 营业收入 9,503,873.51 元,净利润-2,059,931.3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三、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房屋为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 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部分 房屋,其中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租赁 创新中心 A01 房屋,建筑面积为 29,019.09 平方米,作为办公场地使 用;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库 E01 房屋,建筑面积为 41,314.6 平方米,作为物流仓库使用;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租赁 GMP 厂房 B02、B03、B04 房屋,建筑面积为 21,481 平方米, 作为生产用厂房使用;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租赁 GMP 厂房 C02、C03A、C03B、C04A、C04B 房屋,建筑面积为 15,541 平方米, 作为生产用厂房使用。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12 月 11 日,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 6 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创新中心 A01 房屋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 限公司 2、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国际医 药健康产业园创新中心 A01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3、租金及交付方式 乙方应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起向甲方交付租金,总租金含税金 额为人民币 26,013,982.91 元。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支付首 款 10,367,793.24 元,剩余租金乙方应于 2021 年第一、二、三、四季 度最后一个月的 20 日前支付甲方季度租金费用 3,911,547.42 元。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租 金,除须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支付总租金的 1%的违约 金。 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物流仓库 E01 房屋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 7 出租方(甲方):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国际医 药健康产业园物流仓库 E01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3、租金及交付方式 乙方应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起向甲方交付租金,总租金含税金 额为人民币 24,070,408.70 元。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支付首 款 9,564,100.36 元,剩余租金乙方应于 2021 年第一、二、三、四季 度最后一个月的 20 日前支付甲方季度租金费用 3,626,577.09 元。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租 金,除须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支付总租金的 1%的违约 金。 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 GMP 厂房 B02、B03、B04 房屋 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2、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国际医 8 药健康产业园 GMP 厂房 B02、B03、B04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3、租金及交付方式 乙方应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起向甲方交付租金,总租金含税金 额为人民币 20,681,580.59 元。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支付首 款 8,233,491.82 元,剩余租金乙方应于 2021 年第一、二、三、四季 度最后一个月的 20 日前支付甲方季度租金费用 3,112,022.19 元。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租 金,除须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支付总租金的 0.1%的违 约金。 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亚泰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园 GMP 厂房 C02、C03A、C03B、C04A、 C04B 房屋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 888 号亚泰国际医 药健康产业园 GMP 厂房 C02、C03A、C03B、C04A、C04B 房屋出 租给乙方使用。 3、租金及交付方式 乙方应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起向甲方交付租金,总租金含税金 9 额为人民币 9,608,171.17 元。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支付首 款 3,821,720.51 元,剩余租金乙方应于 2021 年第一、二、三、四季 度最后一个月的 20 日前支付甲方季度租金费用 1,446,612.67 元。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租 金,除须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支付总租金的 1%的违约 金。 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 本次租赁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租赁资产是医药产业所属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租赁价 格考虑了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 O 年十二月十二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