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1-26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吉林亚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亚泰制药”)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有利于亚泰制药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发
展,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
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秦音女士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其提名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秦音
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进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