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公告2022-07-27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38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或“公
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不
超过 30%股份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发集团”,前述交易内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对方长发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长春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独资公司,且长发集团直接持有
公司 3.38%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愿及初
步洽谈结果,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
准。
● 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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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长发集团签署了《意向协议》,拟将
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不超过 30%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长发集团是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独资公司,且长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38%股份,本次交易将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东坡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2,2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开发建设,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
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建筑设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受长春
市人民政府委托开展土地整理开发,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
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广告业(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
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
可自主选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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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情况: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股权。
关联关系:长发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长春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独资公司,且长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38%股份。
(二)交易标的情况
企业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34,045.2915 万元
成立日期:1992 年 7 月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
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公司持有其 30.81%股份
三、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乙方持有的东北证券不超过 30%股份。
(三)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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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本次转让所持东北证券不超过 30%股份的交易对价以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主管国资
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股份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
商后依法合规确定,并在正式资产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
(四)交易前提
本次交易需经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并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
规定,由双方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审批程序,同时须取得证券监
管机构对于甲方作为受让方股东资格的核准。此外,还需通过经营者
集中审查等程序。
(五)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方案经双方研讨后,于正式资产转让协议中
明确。
(六)保密条款
双方均应对因本次交易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一切与本项目有
关的涉及本项目下收购目的,双方及双方关联公司的商务、财务、运
营、管理、法律及其他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为本项目之目
的而使用保密信息的以外,接受方不得使用、复制、散布或以任何方
式向其他任何个人、公司或经营实体披露保密信息。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
效。双方签署正式资产转让协议后,正式资产转让协议将替代本意向
协议相关条款,本意向协议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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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
进一步做优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资产出售不会对公司主营业
务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
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同时受让方需要满足中
国证监会关于股东资格的审核、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等程序,存在未
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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