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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2021-07-31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5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杉杉股份”)拟通过对杉金
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杉金”)增资的方式取得苏州杉金 70%
股权,并通过苏州杉金间接购买 LG 化学旗下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韩国的
LCD 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 70%的权益(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
    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2 日、2021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5 月 31 日、2021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杉杉股份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补充协议及附属协议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中国大陆交割已
于 2021 年 2 月 1 日 0 时(中国标准时间,东八区)发生。上述会议及公告的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上市公司重组方案在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60 天内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交易
日披露重组实施情况公告,并在实施完毕前每 30 日披露一次进展情况。根据规
定,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LCD 偏光片业务有关知识产权的变更登记工作尚在进行中;
    二、台湾乐金 LCD 偏光片业务的交割工作持续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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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
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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