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杉杉股份:杉杉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5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无缺
席会议的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
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1、关于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490,000 份,其中四个行权期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
量均为 122,500 份。本次注销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435
人调整为 430 人,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5,010,000 份调整为
44,520,000 份。


                                      1
    2、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 2021 年度
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同意将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28.18 元/股调整
为 27.85 元/股。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
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凤凤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
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7.61 元/股调整为 7.28 元/股。
    关联董事庄巍先生、李智华先生、杨峰先生、李凤凤女士、彭文杰先生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1、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
   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7 名激励对象因从公司离
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另有部分激励对象
自愿放弃部分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原先的 437 人调整为
417 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 19,320,000 股调整为 18,334,100 股。任何一名

                                       2
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
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
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
已实施完毕,现同意将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4.09 元/股调整为
13.76 元/股。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凤凤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
就,同意向 4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334,100 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
    关联董事李凤凤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