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8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或“杉杉股份”)就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3560 号”文《关 于核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杉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488,402,766 股新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杉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488,402,766 股,其中向杉杉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05,264,756 股,向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05,264,756 股,向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7,873,25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6.25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052,517,287.5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18,020,000.00 元(含税) 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034,497,287.5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 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630,568.6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028,886,718.8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6003 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1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52,517,287.50 减:发行费用 23,630,568.65 募集资金净额 3,028,886,718.85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0.00 加:本报告期累计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2,120,190.33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3,028,886,718.85 减:本报告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120,190.33 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下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完成了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下称“《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 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实施主体 银行名称 账号 (元)注 1 (元) 方式 宁波杉杉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82010100100267420 2,044,497,287.50 0.00 注销 份有限公司 司宁波鄞州支行 宁波杉杉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31902021410421 100,000,000.00 0.00 注销 份有限公司 司宁波分行 宁波杉杉股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 19601012010090021972 490,000,000.00 0.00 注销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实施主体 银行名称 账号 (元)注 1 (元) 方式 宁波杉杉股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320020010120100530851 400,000,000.00 0.00 注销 份有限公司 司宁波分行 合计 3,034,497,287.50 0.00 注 1:上表初始存放金额中已扣除发行费用 18,02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1)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对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杉金”)的 增资以取得苏州杉金 70%股权,并通过苏州杉金间接购买 LG 化学旗下在中国大陆、中国 台湾和韩国的 LCD 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 70%的权益(下称“标的资产”)。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标的资产收购进度,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对苏州杉 金增资 7.7 亿美元,按增资日汇率折算实缴人民币 49.84 亿元,于 2021 年 1 月下旬期 间通过苏州杉金及其子公司支付了中国大陆交割相关标的资产的初始转让价款,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完成了中国大陆交割,并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对 公司前期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已到位的募集资金进行 全额置换(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专户余额为 3,034,497,287.50 元)。公司独立董事、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 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002 号”《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2月11日止,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完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并办理完毕销户手续。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此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此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1 日 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注 1 302,888.6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2,888.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2,888.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目, 调整后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 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如有) 额 (2) 差额(3)=(2)-(1) (4)=(2)/(1) 效益 大变化 收购 LG 化学旗下 LCD 偏 — 302,888.67 — 未做分期承诺 302,888.67 302,888.67 — — 2021/02/01 — 不适用 否 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 合计 — 302,888.67 — — 302,888.67 302,888.67 — — 2021/02/01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标的资产收购进度,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完成了收购 LG 化学旗下 LCD 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的中国 大陆交割,并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前期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本次已到位的募集资金进行全额置换(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专户余额为 3,034,497,287.50 元)。 详见正文“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