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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50,687,783.57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
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审议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之日,公司本次应分配股数2,237,847,891股(总股本
2,263,973,358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26,125,467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1,354,367.30元(含税)。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数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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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数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调整情况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
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
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247,010,180.25元,视同现金分红;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
红利为671,354,367.30元,即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918,364,547.55
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1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下称“《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系根据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

务状况,结合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

满足公司现有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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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从股

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

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充分

考虑了当前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

于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

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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