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宏发股份 600885 ST宏发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旦旦 章晓琴 电话 0592-6196766 0592-6196768 办公地址 厦门市集美北部工业区东林路 厦门市集美北部工业区东林路 564号 564号 电子信箱 zqb@hongfa.com zqb@hongfa.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18,991,322,064.70 17,723,687,718.05 7.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719,719,169.15 8,340,956,498.64 4.54 本报告期比上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7,231,191,321.96 6,640,619,014.38 8.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4,383,990.26 732,133,289.96 1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86,338,204.18 754,630,155.03 4.20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0,771,502.18 1,079,343,358.52 -9.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增加0.34个百 9.72 9.38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098 0.7022 15.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097 0.7051 14.83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8,11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国 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7.35 285,154,494 0 质押 62,798,000 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22.51 234,668,895 0 无 0 境内非国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2.99 31,180,944 0 无 0 有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 境内非国 1.35 14,120,099 0 无 0 合 有法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 境内非国 1.35 14,034,323 0 无 0 二组合 有法人 阿布达比投资局 境外法人 1.33 13,861,167 0 无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 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 1.33 13,819,756 0 无 0 有法人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 境内非国 1.05 10,967,100 0 无 0 合 有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 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 0.95 9,902,296 0 无 0 有法人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 境内非国 0.68 7,111,079 0 无 0 合 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 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社会公众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宏发科技股份 有 限公司公开 发行 宏发转债 110082 2021-10-28 2027-10-27 1,999,499,000 4.51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38.74 37.61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7.42 26.29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