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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发股份: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 号:临 2018—047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
不利影响,公司主要经营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及回避表决情况

    2018年3月28日,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

陈龙先生、李明先生、曾智斌先生回避表决(详见公司的2018-012号公告)。

    2018年4月25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总额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有格投资有限公司、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此项议案。(详见公司的2018-022号公告)。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调整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

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

生、陈龙先生、李明先生、曾智斌先生回避表决,鉴于有效表决未达到董事会半数,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

营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以合

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利

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将<调整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与关联方之间按照

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体现

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有利于公司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公司整体竞争

优势,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方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审议

该项董事会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鉴于有效表决未达到董事会

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发表如下

审核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和整体竞争优势。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审议相关董

事会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2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调整预计
                                                                           单位:万元
                           截至 2018 年                      本次调整后
关联交易                                      原 2018 年预
             关联人        9 月 30 日实                      2018 年预计       调整原因
  类别                                           计金额
                             际发生额                           金额
           漳州宏兴泰
           电子有限公         9,053             13,000         11,581          业务需要
               司
向关联人   厦门彼格科
                               683                300           850            业务需要
购买产品   技有限公司
           厦门华联电
           子股份有限          94                1,000          334            业务需要
             公司
           漳州宏兴泰
           电子有限公         2,799              3,892         3,748           业务需要
               司
向关联人   厦门彼格科
                                3                                5             业务需要
销售产品   技有限公司
           厦门华联电
           子股份有限           6                                56            业务需要
             公司
           漳州宏兴泰
           电子有限公           4                  1             4             业务需要
向关联人
               司
提供劳务
           厦门彼格科
                                1                                4             业务需要
           技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   漳州宏兴泰
人提供的   电子有限公                             100                          业务需要
  劳务         司
           漳州宏兴泰
           电子有限公          282                288           370            业务需要
  其他         司
           厦门彼格科
                                5                  4             5             业务需要
           技有限公司
  合计:                     12,930             18,585         16,957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远瞻

   注册资本:人民币34571400元整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3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

及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光纤、光缆制造;地质勘

查专用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海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地质勘查技术

服务。

   住所:厦门市集美大道1300号创新大厦11层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舟山冠亨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冠亨”),舟山冠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

郭满金先生。有格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4.3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

控制人为郭满金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

项规定的情形。

2、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满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及零配件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售后服

务;经营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陈巷镇港园工业区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满金先生。有

格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4.3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郭满金

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玉钵

   证券简称:华联电子       证券代码:872122

   注册资本:129,290,000

   主营业务:智能控制器、智能显示组件和红外器件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

   住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华联电子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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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和经理李明

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厦门华联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50.01%的股份,联创光电董事长曾智斌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联

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4.49%股份,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的

董事陈龙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以上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上述关联方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具备良好的支付
能力,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极小。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

的原则进行,该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购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

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合作不会损害公司利
益,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
易定价原则执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在公司整体经营中占比较小,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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