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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发股份:宏发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21-02-03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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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议 程



        一、主持人宣读会议预备事项

        二、主持人宣读表决办法说明

        三、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8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的议案

9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为其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
11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投票表决

        六、计票并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七、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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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面对复杂的外部

经济形势、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临危不乱,科学决策,督促公司及

全体员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继续在“翻越门槛,扩大门类,提升效率”三大发展思路

及实现“三个转变”目标指引下,围绕“统一规划,强化集中,纵横结合,分块实施”十六

字管理方针,以“质量、传承、创新”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宏发企业文化,克服各种困难,

推动公司稳健前行,取得“抗疫”和生产经营双胜利,确保了公司全年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

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十三五”的圆满收官,也为“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78.19 亿元,同比增长 10.4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8.32 亿元,同比增长 18.19%;总资产为 108.43 亿元,同比增长 6.33%; 净资
产为 74 亿元,同比增长 12.28%。
     一、这一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依规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勤勉履职,不断提高公司内控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通过现场及通讯等方式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定期报告、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年度日常交联交易、
年度银行贷款授信担保、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纳入内控评价

范围的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对各业务流程进行测试及评价,针对内

控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制度的补充与完善,或对相应的业务及管理流程进行调整,推动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已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实施细则,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
议,运作规范,充分发挥了专业性作用,全面履行职责。
    一年来,各位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有效行使了独立董事职权,发挥了各自在法律、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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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特长,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确保闲置自有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在增加公司收益的同时为公司未来战略实施做好资金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按月

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公告。

    (四)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报告期内,为助力 “十四五”发展规划更快、更好落地实施,公司启动发行可转债项

目进行融资,并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议案》,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并披露了《宏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和《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认真
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
内,公司共披露77公告,其中临时公告73份,定期报告4份,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
效性。
    (六)组织公司董监高参加培训
    2020年5月,公司组织董监高参加了《湖北上市公司规范发展专题培训会》,并全部通
过合规知识测试;2020年7月,公司董事长参加了“湖北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规培训
会”,并通过测试。

      二、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重点

    (一)生产经营方面

    1、继续在“翻越门槛,扩大门类,提升效率”三大发展思路及实现“三个转变”目标
指引下,围绕“统一规划,强化集中,纵横结合,分块实施”十六字管理方针,以“质量、
传承、创新”为指导思想,传承并深入贯彻宏发企业文化,努力完成新一年各项经营目标。

    2、毫不松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以及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顺利
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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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以及划定未来二十年产品设想蓝图。

    4、积极推进可转债申报、发行工作。

    5、 编制完成宏发管理教材,全面传承宏发特色文化和成功经验,提升集团整体经营理
念和管理水平,促进各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

    2021 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继续认真做好公司信
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生产经营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
导,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

划,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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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监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及《公司

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各项职责权限,对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

    (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过了:

    1、《关于 2020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通过了: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2020 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三)、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五)、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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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0 年度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建

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报

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末的财务状况和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并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遵

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

利益。

  4、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能够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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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

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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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第一部份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大华审字[2021]001035)审计报告。

    二、近三年财务概要

    2020年,宏发股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1,907万元,同比增长10.42%,净利润112,926

万元,同比增长17.11%。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坚持建立回报股东的责任意识,运营质量持续

改善,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销售收入                                 687,977               708,149           781,907


营业利润                                 111,201               113,881           130,519


- 营业利润率                             16.16%                16.08%             16.69%


净利润                                    96,033                   96,424         112,9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885                   70,405         83,214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82,747               168,095            71,959


资产总额                                 889,152             1,019,734          1,084,295


银行借款                                 129,893               117,210            102,114


所有者权益                               597,934               659,080           740,015


- 资产负债率                             32.75%                35.37%             31.75%

           9
- 每股收益                                  0.94                   0.95            1.12



三、2020年度主要财务情况

    1、经营状况

    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781,907元,同比增长10.42%,净利润112,926万元,同比增长

17.1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计划        2020 年实际          2019 年实际


  销售收入                               764,072              781,907           708,149


  销售毛利                               280,930              288,948           262,916


  -销售毛利率                            36.77%               36.95%            37.13%


  期间费用                               163,270              166,681           148,339


  营业利润                               114,686              130,519           113,881


  -营业利润率                            15.01%               16.69%            16.08%


  净利润                                  96,348              112,926            96,424


  -净利润率                              12.61%               14.44%            13.62%



    销售收入:2020年公司不断扩大门类、优化质量、加大研发,提高产品竞争力。报告期

内实现营业收入781,907万,增幅10.42%。其中:功率继电器同比增幅1.94%;汽车继电器同

比增幅34.43%;新能源继电器同比增幅23.13%;电力继电器同比减少0.35%。

    销售毛利:报告期内销售毛利率36.95%,受市场环境影响及汇率变动影响销售毛利较上

年同期下降0.18百分点。
    期间费用:报告期内累计发生期间费用166,681万元,同比增加18,342万元,增幅12.36%;
主要原因系:因经营发展需要研发费、工资、折旧费等呈一定幅度增长;同时受货币政策影
响,汇兑损失5,138万,同比增加6,9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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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末,资产总额1,084,2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5,836万元,非流动资产

468,459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56.80%和43.20%,资产结构相对稳定,资产可流动性较强,

风险较小。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占比       2019-12-31       占比



流动资产                          615,836     56.80%        575,861       56.47%


其中:现金与银行存款               89,824      8.28%        139,200       13.65%


      应收账款净值                222,243     20.50%        203,529       19.96%


      存货净值                    148,572     13.70%        133,392       13.08%


非流动资产                        468,459     43.20%        443,873       43.53%


其中:固定资产                    276,704     25.52%        256,459       25.15%


资产总额                        1,084,295    100.00%       1,019,734     100.00%


流动负债                          240,806     22.21%        327,651       32.13%


其中:短期借款                     40,294      3.72%        115,334       11.31%


           11
     应付账款                      97,684            9.01%            71,575         7.02%


非流动负债                        103,474            9.54%            33,003         3.24%


其中:长期借款                     61,820            5.70%             1,876         0.18%


负债总额                          344,280            31.75%          360,654        35.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0,015            68.25%          659,080        64.6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084,295        100.00%           1,019,734       100.00%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8,714万元,主要为报告期内第四季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44,809万元,其中汽车及新能源板块增长相对较多,致应收账款增加。

    存货较年初增加15,180万元,主要系公司生产性备库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20,245万元,主要系子公司新建厂房投入使用以及加大技改力度设

备投入增加所致;

    银行借款:较年初减少15,096万元,同比减少12.88%,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导致;

     3、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6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6,577万元,同比

减少201.4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幅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959            168,095               -57.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272               -79,441               11.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448               -43,025               -10.2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等价物影响                  -2,885                 2,303           -225.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646                47,931              -201.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71,959万元,同比减少96,136万元。其中:经

营活动现金流入816,463万元,较上年增加81,655万元。主要原因系销售规模增长税收返还

增加4,259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744,504万元,较上年增加177,790万元,主要原因系自开
           12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出同比增加,致采购支出增加45,012万元,工资及费用性支出增加2,233

万元,支付的税款减少1,999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70,272万元,同比增加9,169万元。其中:投

资活动现金流入6,993万元,较上年增加725万元。主要原因系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增加2,274万元所致;2020年公司技改基建投资较上年减少9,800

万。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47,448万元,同比减少4,423万元,主要原因

系2020年银行借款净额减少2,511万元,少数股东增资增加4,189万元,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

增加7,354万元。。

四、主要运营指标

            指标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幅


速动比率                                194.04%           135.04%                59%


资产负债率                               31.75%           35.37%            -3.62%


应收账款周转率                               3.40             3.50               -0.1


存货周转率                                   3.53             3.33               0.2

   2020年速动比率194.04%,较上年同期135.04%上升59个百分点。速动负债中银行短期借

款转长期借款,流动负债同比减少26.51%,是导致速动比率增长的主要原因。

   2020年资产负债率31.75%,较上年同期35.37%减少3.62个百分点。受应付票据及其他应

付账款的减少影响负债增幅低于资产总额增幅。



                             第二部分2021年度财务预算

   2020年公司提出了“质量、传承、创新”的工作指导思想,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股份公司

发展战略,围绕公司年度重点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努力提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扩大领

先优势,增强价值创造能力。

   2021年财务预算是依据公司各项现实基础、运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坚持稳健

发展战略的原则,遵从各项基本假设前提而编制。2021年的财务预算主要指标如下:

                               2021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13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21 年度预算     2020 年度(实际)       同比增幅%


资产总计(万元)         1,216,272             1,084,295            12.17%


营业收入(万元)          857,575               781,907              9.68%


利润总额(万元)          130,000               130,237             -0.18%


资产负债率(%)            31.00%                31.75%             -0.75%


应收账款周转率                3.43                  3.40                 0.03


存货周转率                    3.53                  3.53




           14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公 司 已 于 2021 年 2 月 3 日 将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信息披露栏目披露,年度报告摘要也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级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信息披

露栏目披露。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途径获取并阅读资料。




        15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现将我们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都红雯女士、翟国富先生、蔡宁女士。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1、翟国富独立董事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3 年出生,所学专业测量技术与仪器,学历博士。

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助教、教师、副教授。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哈工大电器与电子可靠性(原军用电器和车辆电器)研究所所长;哈尔滨宇高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都红雯独立董事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66 年出生,所学专业财政学,学历硕士研究生。曾

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现任杭

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蔡宁独立董事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7 年出生,所学专业会计学,学历博士,职称中国

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山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助理研究员、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英科新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利民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美登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16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都红雯(主任委员)、蔡宁、刘圳田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都红雯(主任委员)、蔡宁、郭满金

       3、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翟国富(主任委员)、蔡宁、郭满金

       4、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郭满金(主任委员)、翟国富、陈龙、郭琳、丁云光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公司所有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不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

         2、公司所有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

 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

 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其中:亲自       其中:通讯方     出席股东   其中:是否出席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大会次数   年度股东大会
翟国富                        5                1                4       0            否
都红雯                        5                1                4       0            否
蔡宁                          5                2                3       1            是

       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通过实地

 考察、会谈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积极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行业

 发展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公司

 已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
            17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

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格和条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

司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

    2. 经审阅《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

方案编制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我们认

为,本次发行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

    4.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对于项目背景、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重要性做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发行进行全面的了解;公司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我们认为,该会议规则合理保护了债券持有人利益,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措施做出相关承诺。经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所做相关分析及提出的具体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填补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


        18
者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须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

上述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我们认为,公司制定

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是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

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的体现,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

上述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

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对 2020年度的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总

额进行预计, 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出具的关联总额的预计数据,并与以前年度相同的交易

事项进行了比照,认为有关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选择

与关联方合作不会侵占公司股东利益,且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同意将《关

于将<预计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认为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的情况。


        19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0 年,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席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照上

年度公司的经营计划及实际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进行了审议。

     (七)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内

控审计资质条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确认公司二〇一

九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081,493,747.65 元,净利润 964,240,792.6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243,415,923.59 元。

    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44,761,55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5,980,850.08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可行的,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并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

制及披露工作;完成了公司各类临时公告73份,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三公原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我们对公司 2020年的信息披

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公司

各种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基本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


           20
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得以规范有效执行。同时公司还对各

业务流程进行测试及评价,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制度的补充与完善,对相应的业务及管

理流程进行调整。我们已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建

设及内控体系执行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我们将进

一步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有效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公司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的完善和执行的有效性。

     (十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各位独立董事分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0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0 年,主持召开了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计划-宏发股

份财务报表审计》、《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计划—宏发股份内控审计》、《2019 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预计 2020 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审计部审计工作汇报》 等议案和四次定期报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2020 年,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席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照上

年度公司的经营计划及实际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进行了审议。

    3、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0 年,担任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席了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20年度,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开展,内部控制体系逐渐完善,财务运作健康、

稳健,信息披露准确、完整、及时,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

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


        21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促进公司更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最大化

                                        独立董事:翟国富、都红雯、蔡 宁




        22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一、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819,069,765.83 元,净利润 1,129,260,005.21 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832,143,263.76 元 , 其 中 扣 除 非 经 营 性 收 益 后 归 属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693,721,595.5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77,011,233.40 元。

    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7,701,123.34 元。

    三、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

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

股本 744,761,5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253,218,927.6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23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该所对公司 2020 年年审工作勤勉尽责,能严格遵循职业道德

的基本原则,恪守独立性和职业谨慎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

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在遵循准则的同时,该所熟悉公司业务,为公司会计核算、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行业咨询等方面提供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圆满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任务。

    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

系,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现行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拟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50 万元;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110 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人民币 50 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预计,同时对公司向部分控股子公司借款

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进

行了确认。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因公司实际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计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公司名称              2020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
                    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                   12,236          14,668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    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                      1,248           1,706
                    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00            712
                    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                    2,493           4,291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                            4            67
                    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                      1,900           2,202
                    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0           0.1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                          5            33
                    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                            5            15
                    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                       43              48
                    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                         90             125
其他
                    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                         12               -
                    漳州豪悦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50               2
                        合计                                 18,686          23,869


(二)2021年度预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公司名称              2021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
                    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                   18,021          14,668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
                    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                      2,071           1,706

         25
   关联交易类别                    公司名称                    2021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
                        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46              712
                        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                        6,275             4,291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                             77               67
                        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                          3,354             2,202
                        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0.1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                           75               33
                        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                                 4            15
                        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                               3            48
 其他                   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                            151              125
                        漳州豪悦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50                2
                           合计                                      30,727           23,869

    (三)关联交易确认情况
    公司 2018 年-2020 年向以下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并按照不低于公
司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息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予以确认。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年
             公司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底借款余额
 宁波金海电子有限公司                   3,600          3,800                 -                 -
 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                   8,400          8,400          8,900             8,900
 浙江宏发五峰电容器有限公司            10,400        15,250           7,400             7,400
 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                   6,000          6,000          6,000             6,000
               合计                    28,400        33,450          22,300            22,3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远瞻
    注册资本:人民币3,457.14万元整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其他开采辅
助活动;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
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交通安全、
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电子
产品制造;光纤、光缆制造;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海洋服务;环
境保护监测;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26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住所:厦门市集美大道1300号创新大厦11层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先生控制的公
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2、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满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 万元整
    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及零配件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经
营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陈巷镇港园工业区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先生控制的
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情形。
    3、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智斌
    证券简称:华联电子    证券代码:872122
    注册资本:人民币12,929万元整
    主营业务:智能控制器、智能显示组件和红外器件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
    住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华联电子大厦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李明先生担任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经
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情形。
    4、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敏仕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承装、
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工程管理服务;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
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其他未列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软件开
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动机制造;微电机
及其他电机制造;风能原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
专用设备制造;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废料发电;其他未列明电
力生产;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 453 号


        27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器
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厦门维科英真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科英”),维科英法定代
表人郭晔先生在本公司担任监事职务,电力电器持有维科英 50%股权,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情形。
      5、漳州豪悦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兴波
      注册资本:5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体育文化设施经营管理;群众体育活动策划;体育健身服务;体育项目交流、
策划与咨询;文化活动服务;会议服务;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观光服务;广
告的策划、制作、发布;场地租赁;各类体育用品及器材、日用百货、卷烟、雪茄烟、酒类
零售;中餐类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水果、
中草药种植及销售;农业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经营租赁;园林绿化;林业育种育苗及销售;
草皮种植及销售;住宿服务。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十里村石墩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新鼎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漳州豪悦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份。厦门新鼎合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云光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公司控
股股东有格投资持有厦门新鼎合投资有限公司 49%股份。以上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情形。
      6、舟山冠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亨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投资、投资管理(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项目投资策划、
企业管理、会议会展服务。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5-18043 室(自贸试验区
内)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舟山冠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
先生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情形。宁波金
海电子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宏发五峰电容器有限公司、四川锐腾电子有
限公司等为本公司与舟山冠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的公司。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
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及相关当事方签署的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
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购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
          28
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合作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

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关联交易在公司整体经营中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29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本营运能力,

同时结合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资金状况,宏发

电声(含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7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

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宏发电声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宏发电声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1年度宏发电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一、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 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

    二、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 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 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

    四、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90,000 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五、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 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

    六、向 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

    七、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 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

           30
    八、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 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

    九、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 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

    十、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十一、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

    十二、向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

    十三、向 渣打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十四、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9,000 万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

    十五、向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

    十六、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区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 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

    以上贷款授信额度期限分别为:短期为 2 年、中长期为 5 年,并授权 郭满金总经理 全

权代表公司办理本议案范围内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该授信额度和担保事宜),在相关的法律

文本上签章。




        31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为其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电声科技、宏远达、

     电力电器、宏发开关、宏发密封、厦门金越、汽车电子、宏发电气、宏发信号、厦门金波、

     漳州宏发、四川宏发、浙江宏舟、电力科技、欧洲宏发、美国KG、美国宏发和香港销售因生

     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合计248,406万元,宏发电声拟为以上公司的综合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担保情况见下表:

                                                         预申请
                                                         授信额
子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外币金额          度     授信类别   授信主要用途
                                                       人民币/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电声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市分行及其下                      10,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属分支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宏远达                                                   3,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电力电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6,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3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宏发开关                           8,1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市分行及其下    6,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属分支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宏发密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4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金越   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5,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汽车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宏发电气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分行


           3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2,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宏发信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1,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厦门金波                           3,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市分行及其下    4,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属分支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4,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公司厦门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分行

漳州宏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漳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5,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公司中江支行
四川宏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0,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公司中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浙江宏舟                           3,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公司舟山分行营业部



           3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科技                                                4,00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银
                                     250 万欧元         1,969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行

欧洲宏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00 万欧元       17,326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万欧元         1,575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法兰克福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0 万美元         4,897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厦门集美支行
美国 KG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万美元         1,38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洛杉矶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宏发                             200 万美元         1,38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洛杉矶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销售                             200 万美元         1,380   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
              香港分行
             合     计                                248,406



           截止2020年年末,宏发电声实际为子公司担保人民币156,9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21.20%,亦无逾期担保情形。




               35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符合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降低融资成

本,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宏发”)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的银行融资均由厦门宏发总部统一筹划和调配,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贷款如下:

    一、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200,000 万元人民币的分期借款,具体贷款

明细为:

    1、向厦门宏远达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2、向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27,000 万元整。

    3、向厦门宏发密封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4,000 万元整。

    4、向厦门宏发电气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整。

    5、向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2,200 万元整。

    6、向厦门金波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3,200 万元整。

    7、向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6,800 万元整。

    8、向浙江宏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6,456 万元整。

    9、向舟山金越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3,800 万元整。

    10、向北京宏发电声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11、向北京宏发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4,500 万元整。

    12、向上海宏发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整。

    13、向上海宏发电声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12,500 万元整。

    14、向四川宏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3,050 万元整。

    15、向四川宏发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9,750 万元整。
           36
   16、向浙江宏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33,590 万元整。

   17、向浙江宏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250 万元整。

   18、向厦门宏发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19、向 KG Technologies Inc.提供贷款额度为美元 1,080 万元整。

   20、向 Hongfa America Inc.提供贷款额度为美元 1,050 万元整。

   21、向 Hongfa Europe GmbH 提供贷款额度为欧元 3,000 万元整。

   22、向宏发电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美元 600 万元整。

二、为提高关联公司付款时效性,特向部分子公司启用透支额度管理,具体为:

   1、向上海宏发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2、向上海宏发电声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3、向北京宏发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 200 万元整。

   4、向北京宏发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 1,300 万元整。

   5、向四川宏发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 400 万元整。

   6、向四川宏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 100 万元整。

   7、向浙江宏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 100 万元整。

   8、向厦门宏发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 6,000 万元整。

   9、向 KG Technologies Inc.提供透支额度为美元 360 万元整。

   10、向 Hongfa America Inc.提供透支额度为美元 350 万元整。

   11、向 Hongfa Europe GmbH 提供透支额度为欧元 750 万元整。

   12、向宏发电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美元 200 万元整。




        以上贷款额度期限 2 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 郭满金总经理 代表公司在相关的法

律文本上签章(签字或盖章),办理有关手续。




        3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原管理规制                     修订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度条款

 第八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遵循如下要求: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遵循如下要求: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
               公司相关规定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相关规定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1、单笔付款 30 万元以下(含 30 万元)的,          1、单笔付款 200 万元以下(含 200 万元)的,
               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经总经理审批支付;          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经总经理审批支付;

                    2、单笔付款超过 30 万元但 50 万元以下的      2、单笔付款超过 200 万元但 500 万元以下的
               (含 50 万元),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总经理、 (含 500 万元),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总经理、
               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审批支付;                   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审批支付;
                    3、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单笔付款超过               3、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单笔付款超过 500

               50 万元的,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上       万元的,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上市公司

               市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逐级审批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逐级审批后方可支

               后方可支付;                                    付;

                除上述修订外,《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