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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发股份:宏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6-11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涉及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明确受托管理人、确定募集资金投入方式。

    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制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宏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案》。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

景和必要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等事

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

面了解。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五、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度,调整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六、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事

宜,经审查,我们认为,因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宏发电声”)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

创光电”)持有宏发电声22.0424%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联创光电作为“持有对

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成公司的

关联方,公司、联创光电共同向宏发电声增资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了上述事项。

    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通过《关于拟使用

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翟国富             都红雯              蔡   宁




                                               2021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