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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发股份:宏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8-31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第十五次董
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翟国富              都红雯              蔡   宁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