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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发股份:宏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2022-04-27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三次
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东林厂区会议室三以通迅方式召开,应出席委员3名,实
际出席3名,董事会秘书林旦旦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都红雯主持,会议经充
分讨论,发表以下意见:

    一、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文件,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22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6、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

    二、对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意见
    我们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的基本情况、
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
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1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所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
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
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大华所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对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公司内控制度的健
全;在 2021 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严
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21 年修订)的要求做好公司 2021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大
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且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审计服务,
对公司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满足独立性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执行相对高质高效的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大华所
为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
    公司拟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
币 1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50 万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5 万元;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50 万元;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宏发科技公司审计部 2022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汇报》。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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