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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化纤: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意见2023-03-29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化
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及以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根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相关资料,本着
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发[2022]26
号规定,审慎对待和处理对外担保事宜,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风险得到
充分揭示并能得到有效的控制。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及本公司
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与关联方的资金往
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与公司关联人之间有内幕交易及损害部分股
东权益或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 2022 年度没有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使用情形。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5.9 亿元,担保总额占公司
2022 年末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52.09%。
    二、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自己所能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判断,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符合事实的。
    我们认为:审计师依照审计程序和原则以及职业判断,出具的审计报告是正
常的,符合专业标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江苏监
管局(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
求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制订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前,通过当面交流、电话
联络及公司邮箱收集等多种渠道充分征询了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流通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建议,制订了 2022 年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制订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四、关于对无形资产、存货、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科”)
业绩不及预期,其部分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出现减值的迹像,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了沃克森
评估对截止2022年末上述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
评报字(2023)第0375号),依据评估结果计提无形资产减值,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当期计提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期末余额                           期末无形资产净值
                                      减值准备
其它无形资产         2,840.97                  828.54           2,012.43
       合计          2,840.97                  828.54           2,012.43
    (2)因受行业整体影响,2022年末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羚”)的短丝产成品及短丝主要原材料浆粕存在减值迹
像,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因受政策及风电整机中标价格下调的影响库存商品PET
发泡材料存在减值迹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短丝产成品和浆粕以及PET发泡材料等在2022年12
月31日的结存库存进行了减值测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
等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期末可变现净     当期计提跌    期末存货跌
 存货明细项目    期末余额
                                     值            价准备        价准备
短丝浆粕           1,585.25           891.17         694.08         694.08
短丝产成品         1,330.27          1003.94         326.33         326.33
PET 发泡材料       3,993.23         3,927.92          35.01          65.31
风电模具             492.30             0.00              0         492.30
轻木                 173.15           157.47           9.16          15.68
合计               6,243.93         5,923.97       1,064.58       1,593.70
    (3)控股子公司江苏金羚和上海越科由于市场原因生产线不能满负荷运转,
部分固定资产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其公允价值也出现减值的迹像,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了沃克森
评估对截止 2022 年末上述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
评报字(2023)第 0374 号)(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 0375 号),依据评估结
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结果如下:
                                                                   单位 :万元
                                              本期计提固定资
      子公司名称             明细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产减值准备
  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
                             机器设备            1,082.93            13,609.08
        限公司
  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
                             通用设备             268.92             9,152.04
        限公司
                    合计                         1,351.85            22,761.12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计提了无形资产跌价准备 828.54 万元,
影响净利润金额 828.54 万元;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1,064.58 万元,影响净
利润金额 1,064.58 万元;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351.85 万元,影响净利润
金额 1,351.85 万元;计提了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4.58 万元,影响净利润金额
14.58 万元;以上合计净利润影响额计入 2022 年度损益,将减少公司 2022 年度
净利润 3,259.54 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727.38 万元。
    (5)董事会同意按上述减值测试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
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资产的价值,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戴克勤      张军      石红梅
                                                            2023 年 03 月 28 日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独立董事签字页



戴克勤         张   军          石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