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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晟文化: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26  

						 股票简称:大晟文化         股票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19-021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收购中联传动 100%

股权”结项。同时,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5,883.66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

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6 号)核准,采用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6,741,047 股,每
股 面 值 1 元 , 发 行 价 格 20.05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538,657,992.35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8,076,741.05 元后,净筹得人民币 1,510,581,251.30 元。以上募集资
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资,并
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44760158 号《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以及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第二次修订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版)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第二次修订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1         收购淘乐网络 100%股权                  81,250.00
 2         收购中联传动 100%股权                  60,475.80
 3         偿还债务                               12,140.00
 合计                                            153,865.80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项目已投入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收购淘乐网络 100%股权         81,250.00             81,250.00(注)
2       收购中联传动 100%股权         60,475.80                 33,025.61
3       偿还债务                      12,140.00                 12,140.00
合计                                   153,865.80              126,415.61
       注:含项目结项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资金 7,986.40 万
元。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募
集资金 126,415.61 万元,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万元,用于
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88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约为 2.03
万元。

       三、本次涉及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事项董事会审议之日,“收购中联传动 100%股权”项目已
投入 33,025.61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节余 25,883.66 万元(包含理财收
益、利息收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实施过程中,“收购中联传动 100%
股权”项目由于中联传动在业绩承诺期未完全完成业绩承诺,公司收
取相应业绩补偿款,使得募集资金账户出现募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收购中联传动 100%股权”,
已完成,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
将节余募集资金 25,883.66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益、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在后续完成以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零,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根据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将办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账号为
44250100000700000044)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和广发证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七、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要求。

    八、专项意见说明
    1、经核查,保荐机构就“收购中联传动 100%股权”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收购中联传动 100%股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待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保荐机构同意实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

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臵资源,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短期偿债压

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节余募集

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收购中联传动 100%股
权”项目已经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