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晟: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06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
的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为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相关
事项在召开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听取了有
关人员对该事项的情况介绍。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并充分论证后,
我们同意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系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
序和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且为以前
正常业务之延续。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关于子公司拟对核心管理人员实施奖金激励并签署相关协
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淘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对核心管理人员实施奖金激励并签署相关
协议的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建根 谷家忠 向旭家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