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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发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0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航发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减资退出下属子公司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本次减资的对价以评估值为基础,经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协
商确定,定价公允。本次减资后,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成为中国航发沈阳
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
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民生先生、杨
先锋先生、黄兴东先生、杨森先生、彭建武先生、牟欣先生、孙洪伟先生已经回
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减资退出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用(以下简称“北京公司”)用以认缴对中航精
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铸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因精铸公司开
发计划未能如期进行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客观原因一直未出资到位,且精铸公司
自设立至今未进行过分红,北京公司本次减资退出精铸公司的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民生先生、
杨先锋先生、黄兴东先生、杨森先生、彭建武先生、牟欣先生、孙洪伟先生已回
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王珠林




    独立董事:赵晋德




    独立董事:岳     云




    独立董事:梁工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