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18]第 1321 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摘 要 ........................................................................................................... 2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4 二、评估目的 .............................................................................................. 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9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0 五、评估基准日 .........................................................................................11 六、评估依据 .............................................................................................11 七、评估方法 ............................................................................................ 1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0 九、评估假设 ............................................................................................ 22 十、评估结论 ............................................................................................ 23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4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7 十三、评估报告日 .................................................................................... 28 附 件 ............................................................................................................. 30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 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 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 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 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 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 承担责任。 六、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8]第 1321 号 摘 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黎明”)和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动力物流”)的委托,就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 方减资退股项目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动力物流股东全部权益在评 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为动力物流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动 力物流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动力物流进行评估。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 出动力物流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 下: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 43,955.22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 43,872.76 万元,评估增值 82.46 万元, 增值率 0.19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备案后使 用,经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 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3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8]第 1321 号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 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航动力 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中 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1. 委托人甲: 企业名称: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杨森 注册资本:人民币 548,317.04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2 日 营业期限:自 1984 年 01 月 12 日至长期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4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不含民用航空器)、工业产品加工制造, 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测绘,房屋租赁, 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货物运输,国内一般商业贸易(国家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燃气轮机组、航空发动 机服务期内的使用保障(含科研试飞),航空发动机维修中的专用工具、 工装、检测设备及零备件销售,航空发动机外场使用日检、定检(延寿 特检),视情维修维护工作,计量检定校准检测,从事燃气轮机工程的 勘察、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商务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委托人乙: 委托人乙即被评估单位。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路 718 号 527 室 法定代表人:钱韶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838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燃机及零部件、燃 料油、饲料及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塑胶原料及制品、 金属材料及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物流服务,仓储服务,会展服务,商务咨询。 2012 年 4 月 26 日,原上海黎明飞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 股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注册成立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5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成立后主要围绕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以下简称“航发集团”) 内各成员单位物资材料集中采购开展工作,为相关厂所提供金属材料 (高温合金、钛材、金属元素类等)、航空润滑油、胶料、漆料等采购 服务。 目前公司现有人员 45 人,分别在上海总部及七家分公司工作,其 中公司高管有: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 1 人、财务总监 1 人、法律顾问 1 人。上海总部作为公司注册所在地,工作人员主要分为行政、财务、 业务三类,对接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招商办、工商、税务、银行 等。 2.股权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股 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比例 出资时间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13,632 万元 货币 39.14% 2012/12/12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币 6,059 万元 货币 17.39% 2012/12/12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3,787 万元 货币 10.87% 2012/12/12 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人民币 3,787 万元 货币 10.87% 2012/12/12 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 人民币 2,272 万元 货币 6.52% 2012/12/12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人民币 2,272 万元 货币 6.52% 2012/12/12 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 人民币 2,272 万元 货币 6.52% 2012/12/12 中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人民币 757 万元 货币 2.17% 2012/12/12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 3.分公司情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共有七家分公司,其经营范围均为金属 材料及制品、润滑油(桶装)、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 汽车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原料及制品、 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燃机及零部件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商务信息咨询;货运代理;会展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6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A.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9 月 6 日, 现有人员 8 人。 B.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5 日, 现有人员 4 人。 C.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10 日,目前处于工商注销申请期间,无工作人员。 D.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现有人员 5 人。 E.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26 日,现有人员 4 人。 F.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05 日,现有人员 5 人。 G.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现有人员 7 人。 4.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动力物流总资产为 50,180.02 万元,总负债为 6,307.26 万元,净资产为 43,872.76 万元;公司近年资 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表1 被评估单位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 总资产 59,795.78 50,180.02 负债 11,601.18 6,307.26 净资产 48,194.60 43,872.76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103,554.23 1,657.52 利润总额 155.67 -5,735.18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7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净利润 111.47 -4,417.43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三)委托人 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是被评估单位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 (四)委托人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 方以及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 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根据《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纪要》(动纪[2018] 第 03 号)、动力物流股东会、《中国航发黎明公司党委会纪要》(2018 年 第十二期)、《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关于对中航动力国际物流 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批复》(航发动力资[2018]117 号)、《中国航空 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部门文件-关于对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进行 资产评估的复函》(资字[2018]55 号),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 行股东方减资退股。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参 考依据。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8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 为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截至评 估基准日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 50,180.02 万元,其 中流动资产 47,868.90 万元,非流动资产 2,311.12 万元;负债 6,307.2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6,307.26 万元;净资产合计 43,872.76 万元。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的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31 日的审计报告,评估是 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致。 (一)委估主要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存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等。 (2)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车辆、办公设备等。截至评估基准 日,均正常使用。 (3)无形资产为企业办公软件。 (二)企业实物资产分布情况及特点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账面值 2,101.09 万元,占评估范围内总 资产的 4.19%,主要为存货、房屋、车辆和电子设备等,这些资产具有 以下特点: (1)存货系客户采购的产成品,主要为金属材料(高温合金、钛 材、金属元素类等)、锻件等。存货主要存放在各分公司所服务的中国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9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航空发动机集团下属对应的主机厂库房内; (2)本次委估房产为商品住房 2 套,均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宇航路 138 号,为企业自用住房; (3)本次委估车辆主要为 2 台公务用车,截至评估基准日,均正 常使用; (4)其他实物资产全部为办公家具及设备,分别分布于上海总部 及哈尔滨、成都、贵阳等几家分公司所在的办公经营场所内,均正常使 用。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评估范围内无表外资产。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 账面金额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瑞华专审字【2018】01540248 号)。 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 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 额。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0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 2018 年 5 月 31 日。 此基准日是委托人在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 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 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 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1.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经理办公会纪要》(动纪[2018]第 03 号); 动力物流股东会 2.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航发黎 明公司党委会纪要》(2018 年第十二期); 3.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关于对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批复》(航发动 力资[2018]117 号); 4.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出具的《中国航空发动 机集团有限公司部门文件-关于对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资产 评估的复函》(资字[2018]55 号)。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布);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1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8 年第 5 号);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1]91 号令);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 号; 6.《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财政部令第 32 号(2016 年 6 月 24 日); 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令第 12 号(2005 年 8 月 25 日); 8.《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 产权[2006]274 号); 9.《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 发产权[2013]64 号); 10.《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378 号令,2003); 11.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l、《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 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 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 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 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2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10.《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11.《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3.《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14.《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 1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 1. 不动产权证明; 2. 机动车辆行驶证; 3. 重要资产购臵合同或凭证; 4. 其他参考资料。 (五)取价依据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2.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价格信息资料库相关资料; 3. 其他参考资料。 (六)其它参考依据 1.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 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31 日的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01540248 号); 2.《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1 年版); 3. Wind 资讯金融终端; 4.《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5. 其他参考资料。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3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 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 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 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 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被评估单位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提供价值参 考依据,资产基础法从企业构建角度反映了基准日时被评估单位所有资 产与负债的价值,能够为本次评估所服务的经济行为提供支持,因此本 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由于难以在市场上寻找到与被评估单位相类似的交易案例,本次评 估难以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由于被评估单位拟进行股东方减 资退股,自 2017 年起已不再承接新的业务并从 2018 年 1 月起陆续启动 了北京、贵阳、株洲、哈尔滨、西安、成都等六家分公司的注销工作, 暂时保留上海总部及沈阳分公司,待相关事项结束后再行清理。目前被 评估单位以清理工作为主,上级管理机构没有明确的未来业务开展计 划。故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 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 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4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价值的方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评估人员检查了企业有无未入账的银行借款,检查“银行存款余额 调节表”中未达账的真实性,以及评估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基准日银 行未达账项均已由审计进行了调整。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 值。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票据 清查时,评估人员抽查核对了明细账、总账、报表余额与票据票面 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经核实应收票据真实,金额准确,以核 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应收账款 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 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核实结果账、表、单金 额是否相符。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 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 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确定评估值。 (4)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材料采购合同或供货协议,了解了评估基准日 至评估现场作业日期间已接受的服务和收到的货物情况。评估人员在对 预付账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预付账款可回收金额作为评估值。 (5)其他应收款 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 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了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 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确定评估值。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5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6)存货 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存货均为产成品(库存商品)。 评估人员了解了被评估单位采购、保管、出入库管理制度,核实了 相关会计帐簿记录、企业的存货进出货记录,抽查盘点了部分存货,核 实结果账表、帐实相符。在盘点中同时关注存货的存放环境、存放时间、 领用保管情况等,未发现存在残次冷背材料。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 的资料分析,对于库存商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 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 销售费用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 的; b.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 城市建设税与教育附加; c.销售费用率是按各项销售及管理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 算; d. 营业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营业收入; 主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 用-财务费用; e. 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 r 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 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 其风险。其中 r 对于畅销产品为 0,一般销售产品为 50%,勉强可销售 的产品为 100%。 (7)其他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核实了企业的账目记录,向有关财务人员了解了待抵扣增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6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值税进项税形成的原因、时间、原始发生额和内容,查阅了相关文件,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 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本次评估对委估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采用了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市场比较法是将委估房地产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 的类似房地产交易实例,就交易条件、价格形成的时间、区域因素(房 地产的外部条件)及个别因素(房地产自身条件)加以比较对照,以已 经发生或将要发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为基础,做必要的修正 后,得出委估房地产最可能实现的合理市场价值。 运用市场比较法一般按下列基本步骤进行: ①搜集交易实例的有关资料; ②选取有效的可比市场交易实例; ③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④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⑤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⑥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⑦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⑧求得比准价格,确定被评估建筑物(或房地产)的评估值。 (2)设备类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车辆和电子设备。根据本次评 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 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臵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臵全价×成新率 1)电子设备重臵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网上查询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基准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7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日的电子设备价格。 重臵全价=不含税购臵价 A 电子设备重臵全价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中关村在线》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并结合 具体情况综合确定电子设备价格,同时,根据相关税法税收政策规定购 臵固定资产增值税可抵扣。故本次评估设备的购臵价采用不含税价,即: 重臵全价=购臵价(不含税) B 运输车辆重臵全价 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及《易车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 评估基准日的运输车辆价格,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 臵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文件计入车辆购臵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 确定其重臵全价: 重臵全价=现行不含税购价+车辆购臵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 ①购臵价:参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参 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对购臵时间较长,现 不能查到原型号规格的车辆购臵价格时参考相类似、同排量车辆价格作 为评估车辆购臵价。 ②车辆购臵税:根据2001年国务院第29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车 辆购臵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车辆购臵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 10%。该“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应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故: 购臵附加税=购臵价/1.16×10%。 ③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根据车辆所在地该类费用的内容及金额 确定。 2)成新率的确定 A 电子设备成新率 采用尚可使用法确定其成新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8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成新率= [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B 车辆成新率 对于运输车辆,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 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法确定成 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或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同时对待估车辆进行必要的勘察鉴定,若勘察鉴定结果与按上述方 法确定的成新率相差较大,则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两者结果相当,则不 进行调整。 另:直接按二手车市场价评估的车辆,不再考虑成新率 (3)无形资产 本次评估所涉及的无形资产,为企业办公软件。根据本次评估目的, 评估人员查阅了付款的原始凭证,与企业相关使用人员进行了解,对于 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同类软件,按照其市场价格确认评估值。 (4)长期待摊费用 对于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人员主要核实了相关资产购臵合同及原始 入账金额,了解到其内容为企业购买的车位使用权,通过了解当地车位 平均市价,按照平均市价*受益年限进行评估。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人员向有关财务人员了解递延所得税资 产形成的原因、时间、原始发生额和内容,查阅了相关文件,以核实后 的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3. 负债 关于负债,根据各负债科目的账面值,以核实后企业实际承担的负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9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债确认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在进入现场清查前,制定现场清查实施计划,于2018年6 月中旬进行现场核查工作。清查工作结束后,评估人员对清查核实及现 场勘察情况进行工作总结。清查核实的主要步骤如下: 首先,辅导企业进行资产的清查、申报评估的资产明细,并收集整 理评估资料。2018年6月中旬,评估人员开展前期布臵工作,对企业资 产评估配合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包括资产评估的基本概念、资产 评估的任务、本次资产评估的计划安排、需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 资料清单、企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要求、评估明细表和资产调查表的 填报说明等。在此基础上,填报“评估申报明细表”和“资产调查表”, 收集并整理委估资产的产权权属资料和反映资产性能、技术状态、经济 技术指标等情况的资料。 其次,依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申报资产进行现场查勘。不同 的资产类型,采取不同的查勘方法。根据清查结果,由企业进一步补充、 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使“表”、“实”相符。 再次,核实评估资料,尤其是存货、固定资产、无形等权属资料。 在清查核实“表”、“实”相符的基础上,对企业提供的产权资料进行了 核查。核查中,重点查验了产权权属资料中所载明的所有人以及其他事 项,对产权权属资料中所载明的所有人与资产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不符 以及缺乏产权权属资料的情况,给予高度关注,进一步通过询问的方式, 了解产权权属,并要求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出具了“说明”和“承诺函”。 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0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18年6月中旬,评估人员开展前期布臵工作,对企业资产评估配 合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包括资产评估的基本概念、资产评估的任 务、本次资产评估的计划安排、需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清单、 企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要求、评估明细表和资产调查表的填报说明 等。在此基础上,填报“评估申报明细表”和“资产调查表”,收集并 整理委估资产的产权权属资料和反映资产性能、技术状态、经济技术指 标等情况的资料。在进入现场清查前,制定了现场清查实施计划, (二)现场评估阶段 项目组现场评估阶段的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主 要工作如下: 1.听取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 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 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企 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 对实物资产进行了抽查盘点。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6.对主要设备,查阅了技术资料、决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对通 用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资料,收集价格资料。 7.对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8.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 测算。 (三)评估汇总阶段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1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10日对各类资产评估及负债审核的初 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人就评估结果交换 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 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反复修改、校正,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本阶段的工作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至7月26日。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 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 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 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 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二)特殊假设 1.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税率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 变化。 3.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而因被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2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单位主要业务均在中国航发内部展开,存在大量关联交易,部分有 关资产的现行市价除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外,亦对内部 定价进行了考虑。 4.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 5.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 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本 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 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 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评估计算,得出如下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50,180.02万元,评估值50,262.48万元,评估增值82.46 万元,增值率0.16 %。 负债账面价值6,307.26万元,评估值6,307.26万元,无增减值。 净资产账面价值43,872.76万元,评估值43,955.22万元,评估增值 82.46万元,增值率0.19 %。 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8 年 5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47,868.90 47,868.90 - - 非流动资产 2,311.12 2,393.58 82.46 3.57 固定资产 139.89 225.83 85.94 61.43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3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其中:建筑物 108.27 147.31 39.04 36.06 设备 31.62 78.52 46.90 148.32 车辆 4.82 58.49 53.67 1,113.49 无形资产 16.86 13.16 -3.70 -21.95 长期待摊费用 14.71 14.93 0.22 1.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39.66 2,139.66 - - 资产总计 50,180.02 50,262.48 82.46 0.16 流动负债 6,307.26 6,307.26 - -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6,307.26 6,307.26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3,872.76 43,955.22 82.46 0.19 (二)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账面价 值 43,872.76 万元,评估值 43,955.22 万元,评估增值 82.46 万元,增值 率 0.19 %。 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委估的商品房 基准日时所在区域的商品房价格水平比企业购臵时有了提高,从而导致 商品房市场价增值;由于企业计提折旧年限短于评估所使用的经济耐用 年限,运输车辆类资产有所增值;办公类电子设备技术更新速度快,目 前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价格普遍低于其购臵时的水平,造成电子设备减 值。综合来看,委估房产增值程度最大,致使评估值较账面值有所增长。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与沈阳市利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沈阳利合”)、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铜业”)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4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发生往来款项经济纠纷,诉讼情况详见下表: 起诉方 被评估单位 被评估单位 应诉方 沈阳利合 新兴铜业 辽宁联立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 承担连带责任方 大连山信宇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因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被评估单位因贸易业务应收新兴 诉讼基本情况 应收沈阳利合款项 2240 万元,其 铜业款项 2632.13 万元,其逾期 逾期未偿还 未偿还 诉讼涉及金额 2240 万元及逾期利息 2632.13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诉讼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否 否 2014 年 11 月 6 日,沈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判决被评估单位胜诉, 判决新兴铜业向本公司支付货款 2015 年 9 月 10 日,辽宁省高级 及违约金,辽宁联立及沈阳城市 人民法院判决被评估单位胜诉, 公用集团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判决大连山信宇国际物流有限公 2017 年 3 月 29 日,被诉单位以 司偿还被评估单位 2240 万元欠 现金偿还 800.00 万元欠款。 款及逾期利息。 2017 年 5 月 16 日,因被执行人 被评估单位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 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未依约还 行。 款,故代理律师向法院递交了恢 2018 年 1 月 2 日,沈阳市中级人 复执行申请等材料,本案恢复强 民法院向被评估单位送达了 制执行。 【2015】沈中执字第 623 号执行 2017 年 5 月 16 日,被执行人沈 裁定书,因执行法院已经穷尽了 阳城市公用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 诉讼进展情况 财产查控措施并完成对被执行人 司的上级单位沈阳城市公用集团 (含相关人员)的惩戒措施、强 董事长孙连政因涉嫌严重违纪, 制措施,但未能查控到被执行人 已接受组织调查。本案恢复强制 山信宇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后,执行法官告知沈阳城市 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 公用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公司的财务账目均在接受审计调 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 查。 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 2017 年 8 月 29 日,代理律师与 (试行)》,裁定终结本案的本 本案执行法官王青山沟通,得知 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 和辽宁联立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连利已因涉嫌 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截至评估基准日,仍在执行阶段。 因被评估单位已对上诉两项诉讼所涉款项计提坏账并将于2018年 底全部计提完毕,评估师未额外进行考虑。 除上诉两项诉讼外,被评估单位无其他未决事项及法律纠纷。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5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产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 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 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方及被评估 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 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2、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 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3、评估过程中,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部分设 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被评估单位提供 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设备状况。 4、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 资料,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 提供,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评估是 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6、考虑到本次经济行为,由于企业业务主要为内部业务,评估时 结合企业在集团内的定位参考使用了企业内部的关联交易、内部定价。 7、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 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 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 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 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6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7、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 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 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 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 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 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 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 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 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 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 向他人公开。 (三)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 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 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 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备案(或核准)后使用,经备案(或核准)后的评估 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起,至2019年5月30 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7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8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此页无正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9 页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东方减资退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附 件 1、 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2、 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复印件); 3、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被评估单位重要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及国有产权登记证(复印 件); 5、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6、 签字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7、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8、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9、 签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0、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复印件)。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30 页